1月5日,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百合网联合发布《2011中国人婚恋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累计近80%的受访单身女性认为男性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谈恋爱,相比2010年的调查结果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1月6日江南时报)
说实话,一个“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和女性谈恋爱的标准并不低。以2011年5月份公布的北京市2010年职工平均工资为例,北京市当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0415元(包括个体工商户),再以12个月平均,月平均工资为4200元。也就是说,以发达地区北京市为例尚有至少半数以上男性不符合女性择偶标准,更遑论其他欠发达地区。在公众总体收入水平低,物价却居高不下的现实之下,女性提高择偶标准有其理性的成份,但这些70%以上要找“月入4000元以上男性”的女性,难道不知道这样一个“标准”之下可能将“无偶可择”吗?(多数女性追求极少部分男性,“标准不变”结果将如此)他们不知道有多数男性根本不可能达到“月入4000元标准”吗?当然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70%的女性“坚持标准”不变?在我看来更像一些商家在“出卖商品”时采取的一种讨价还价的方式。我们都知道,在产品或商品刚上市的时候,如新鲜蔬菜、时令果品,标价一般比较高,这是必然的,既是市场需求也是商家灵活经营所致。然而,在一个标注相对高的价格之下,商家和买家为完成商品交易,会在标价的基础之下“讨价还价”达成目的。上述事例比拟的是商品市场,部分女性既然以“金钱”来衡量爱情和恋家,本质上就犹如一场交易或市场行为了。
在商品交易的时候,即使是“鲜活商品”也会有一个波动价格,这个“4000元谈恋家标准”也是如此。一名男士比较优秀,但月收入刚好3900元,一些女性也肯定会“降低标准”的。所以,在我看来,70%女性提出一个“月收入4000元以上”才配谈恋家的标准,应是一种寻求最佳归宿的一种巧妙方式——先把目标定高些,才有可能结果会更好些。当然,公众肯定也不会相信在一个半数以上男性根本达不到“4000元标准”之下,大量的女性会始终不嫁,去打光棍,在一个年龄倒逼、亲情舆论倒逼之下,这个“标准”最终还是会因时因地因时“降下来”的。说不定一些“待价而沽”的女性最终走向“赔本大甩卖”的结局都有可能。但总而言之,我认为部分女性坚持一个“月收入4000元才配谈恋爱”的标准,更像是一种追求幸福、追求更高品质家庭生活的“爱情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