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传言,罗凤英(网络红人“凤姐”)因发布“我要烧了美国移民局”的言论,在美国遭控告。
凤姐此话有什么背景,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作为了解中国文化和国人话语特色的同胞,凤姐真的会这么干?
凤姐这档子事,被国内严肃人士引申出“言论边界”议题。认为她说的已经为美国的言论制度所不容,因为这样的话语已经不是一般的表达,该算是“威胁公共安全”了。故而,有人认为美国政府应该粉碎凤姐的“美国梦”,美国政府把凤姐遣返回中国才对。
分析一下,遣返凤姐的预告并不可信。按照美国相关法规,制裁凤姐的“言论”,还必须加上两个条件,一是“有能力实施”,二是“因采取行动构成持续性威胁”。这可以说是两个原则,凤姐的话要是没有这两条来配套,就不能判决凤姐有罪。也就是说,单凭凤姐那句话,定不了凤姐的罪。
一位在美多年的网友“胆小鼠”(知名医学博士)说美国因此启动了法律程序,这显然是个错误事实,连最基本的“调查”都没有进行,谈什么进入法律程序?
遣返凤姐的消息还有一处硬伤。自称为“CNNIC国际政策研究员”的网友,提到所谓的“美国公共安全专家局”和“美国国安局”,和凤姐这事挨不上边,谈不上对凤姐“记录在案”。
这事有什么娱乐性吗?我觉得它的娱乐性就在于有点别扭。
其一,要求美政府注意“恐怖嫌疑分子”,而通过种种信息,很大程度上一些人只是因为感情上讨厌凤姐这个人。
其二,根据一些人的逻辑,华人居美本身就是“为国争光”的证明,而在美“丢人”的人,就不该留在美国享受“奖励”或“成功”,应该回中国去。有人在为遣返凤姐叫好的同时忘了一点:还没获得被遣返资格的人们,岂非都是“不成功人士”?遣返是美国拿出的一项处罚措施,跟丢不丢人没半点关系。
这事不娱乐,为表示对凤姐的不屑而“拒绝凤姐遣返”,也是故作娱乐。凤姐将受到怎样的对待,还是要看美国有关方面如何以理服人,做出决定的依据是什么,站不站得住脚。若联想到“9·11”事件发生时的情况,此事倒是大有深意。当时,美国数千人遇难,一些人的言行举止显得不适当,而今不少人,为一小女子一句戏言或气话而支持美国遣返凤姐,也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