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叶光等人联手打假、有“成都民间打假第一人”之称的职业打假人刘江,去年8月19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我市万州警方刑事拘留。昨日,刘江和他的两名同伙在万州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刘江等人以举报电视台刊播虚假广告为由,共涉嫌敲诈勒索305家电视台,非法牟利242万余元。(12月2日 《重庆商报》)
通常情况下,一般人想要对电视台实施敲诈勒索并且还能获得成功是不容易的,首先电视台是地方对外宣传的口舌,属于地方重点新闻机构,敲诈这样的宣传机构,风险可想而知,其次是这样的单位,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话语权,一般人或单位做了违法违纪或是违反道德的行为躲之唯恐不及,谁还敢往舆论枪口上撞,但是,职业打假人刘江和他的属下,不仅抓住了这些电视台的“七寸”,屡屡敲诈成功敛财240多万,而且还多达300余家。
诚然,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实施敲诈都是违法的,刘江他们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也是咎由自取,但是,这么多家电视台何以被敲诈还心甘情愿的吃哑巴亏?为什么没有及时报案?这就不免让人品味。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些地市电视台视国家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于不顾,随意播放违法广告已非一朝一夕,随便到哪个市县,打开当地电视频道,正规电视节目没有广告占的时间多,特别是一些县级电视台,在所播出的广告中,用现身说法,买一送几等各类违法药物广告充斥银屏,甚至某些性病壮阳药物都能堂而皇之的登上屏幕,这些明显违反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占据电视台白天大部分时间,电视台本身不可能不知道是违规,之所以有恃无恐的播放,一是背后巨大利益的驱使,二是当地没有部门或领导真正监督过问,三或是电视台根本就没有把一般群众的监督意见放在眼里。
而刘江等人正是洞察出了这里面的“商机”,收集制作证据,以打假为名,以举报相威胁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手段虽不高明但却屡屡奏效,不难想象,凡是被刘江等人敲诈成功的电视台必定存在着播放违法广告的行为,之所以愿吃哑巴亏,是因为一旦较真对簿公堂,自己经济上不仅会吃大亏,还会被责令整改,堵死今后的财路,不如花小钱私了买平安,以后还能继续播违法广告敛财,而刘江等人也是见好就收,拿了钱就了事主动放弃追究,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电视台才一家接一家的被狡诈,如果不是被警方抓获,可想而知还不知有多少地方电视台成为他们的敲诈目标。
或许是省级以上卫视及电视台对广告播出的把关较严,一些地市县电视台就成了很多违规药品广告的集散地,从报道中就可以看出,刘江等人实施敲诈的目标主要就是市县电视台,山东莒南县电视台、沂水县电视台、临沂市电视台等95家电视台被敲诈了共110余万元,河南省的登封市电视台、中牟县电视台、巩义电视台、新密电视台等56家电视台的33.5万余元也尽收囊中。在刘江等人涉嫌敲诈被审判之际,我们更想知道这些“受害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假药品广告害死人,这一点作为电视台是再清楚不过,他们做了多少违法违规广告,给多少群众家庭带来灾难,甚至误人性命,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深入追究,这些电视台被敲诈,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但对播放违法违规广告坑害群众敛取钱财的电视台,如果就这样不了了之,这对刘江等人,特别是对被电视台广告坑害的广大人民群众也是极不公平的,无疑也是在放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