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新华网11月28日消息)
最近一个时期,禁插广告忽悠的国人不得了,有人赞扬,有人异议,但本人感觉,这都不重要。其实,看起来维护民众利益的禁插广告,不过是广电行业的一次自救行动而已。
近三十年来,电视作为一种传播媒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这么一个过程。中间击败过广播电台、报纸,而成为传媒老大。电视鼎盛时期,家庭没有定报纸、没收音机的大有人在,可没有电视机的却屈指可数。遇到网络前,电视一直属于一支独大的状态。
网络的出现,是电视的梦魇。论新闻时效性,电视不如网络快。论新闻的门槛,电视不如网络低;博客、微博、论坛,随时可以发布。论可选性,电视不如网络随意。即便电视上的权威节目电视剧,基本现在都能网络同步收看。更可怕的是,就是首发的电影在电视上播放后,一个小时后就能在网络上看。这些优势,让网络成为电视传媒的劲敌。
电视剧是电视吸引人的主要方式,争夺观众就成了电视和网络重点。电脑和网络低廉的入门价格,都让网络迅速普及,再加上手机、上网本等多种上网终端的加入,让网络更是如鱼得水。无奈,电视也瞄准了网络,开辟了网络直播。但在吸引眼球的同时,电视本身的观众群却在下降,直接影响到广告费收入。
网络视频的兴起,让广大玩家感受到了电视剧不插广告的快感。更重要的是,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连续欣赏电视连续剧。而这些恰好是电视部具备的。于是,更多的人开始把目光从电视转向网络视频。而如何让人再度把眼球转向电视,唯一的好办法就是取消电视剧中的广告。
话说到这里,大家心里明白了十有八九。担心电视台不遵守广电禁插广告令是多余的,只要电视台想生活、想发展,唯有禁插广告这一条路可走。至于说一些娱乐节目,观众也是有限的,总不能靠某一个节目拉动整个电视传媒,那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