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隔空过招”,期待监管部门牛刀小试

时间:2011-11-14 13:23   来源:红网

 

(《人民邮电报》指责央视误导观众)

 

  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后,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为标题,公开指责央视新闻报道失实。并指出,此报道虽然取得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却因缺乏事实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不仅与国内新闻战线正在提倡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相冲突,更与央视国家级传媒的地位不符。(综合《人民邮电报》2011年11月11日报道)。

  且不论央视报道的对与错,《人民邮电报》勇敢站出来,大声驳斥央视,虽然没有脱离屁股指挥脑袋的嫌疑,但其公开将央视每一条的报道详细驳斥,并将其上升到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来指责,胆量可嘉。而新华网11月11日晚也发布新闻稿《围观反垄断首案:与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字里行间指出了央视误导公众的实质,及对法改委相关做法的指责。

  在中国,央视的权威地位无人敢于挑战这可是不争的事实,就是报道错了,一般单位也就从其他渠道反映一下罢了,无法也不敢来撼央视这棵庞大的树,这可能是央视屡屡出包的原因之一吧!

  这一次《人民邮电报》敢于同央视隔空过招,新华社也公开了自己的观点,作为普通公众虽然有一下子无所适从的感觉,但是真理越辩越明,其实很希望以后能公开挑战央视报道的单位和媒体越来越多,当然不是公开挑战央视一家,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应该虚心接受来自于各方面的监督,到那时,相信公众享受的正确新闻信息也就会越来越多。

  无独有偶,就在11月11日这一天,新华社发布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印发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此次《人民邮电报》对央视的指责,对于新闻出版总署而言,按照道理应该是正好小试牛刀才对。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出台的《规定》对记者、相关负责人和媒体机构都分别做出明确的责任追究,如对违规的新闻机构,要求媒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道歉。如果出现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假新闻,则明确规定可以责令新闻机构负责人引咎辞职,甚至对媒体做出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新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严重违规的新闻记者,责任追究重点放在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业上,如对故意编造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而且还将其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工作。

  正如央视报道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垄断一样,新闻也不应该有垄断存在,新闻出版总署能不能按照刚刚发布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来执行,公众在期待着,此《规定》是只敢打苍蝇呢?还是老虎也敢打呢?《人民邮电报》也好,央视也罢,还是新华社的报道,新闻出版总署不可不闻不问,谁对谁错应该有个结论,最后应该是哪家媒体会向社会公开更正、道歉呢?如果是虚假新闻,新闻机构负责人会否引咎辞职呢?违规的新闻记者会否被禁止从业呢?此次是不是会有一家媒体停业整顿或者被吊销新闻许可证呢?这一切都在考验着新闻出版总署的智慧,同时也在考验着《规定》的严肃性,全国人民正拭目以待。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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