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谢娜与张杰在云南香格里拉举行盛大婚礼,这场旷日持久的姐弟恋终于走向“Happy ending”。不过9月25日网上传出的一条消息,却让这场婚礼成为网友的议论焦点———据网易娱乐报道,云南香格里拉当地政府赞助3000万元打造结婚典礼,作为交换条件,张杰和谢娜则答应担任香格里拉的“旅游大使”,帮助宣传该地的旅游形象。(9月26日《羊城晚报》)
对于当地政府赞助“杰娜婚礼”3000万元的说法,云南迪庆州宣传部白副部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定了这一说法,但又声称婚礼由迪庆州旅游发展集团筹办。迪庆州旅游发展集团是什么性质?查阅当地政府网站可以得知,这家旅游发展集团原本就是地方政府的“分店”,属于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无疑。如此一来,虽然没有更直接证据表明这个婚礼“大红包”是不是3000万,但政府用公共资源给明星打造“奢侈婚礼”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当地政府看来,政府“赞助”明星搞婚礼,虽然动用了公共旅游资源、免费提供了场地和食宿及其他设施,但获得的是以当红明星当形象代言人的回报。虽然投入了巨额的财力物力,但通过一个明星婚礼炒作可以提升地方知名度,进而达到聚拢人气、吸引商家、赚到更多钱的目的。单纯从商业经营的角度出发,如果是一家公司或商业主体有这样的“投资眼光”,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政府如果将自已定位于“商家”,具备“商家”一样的所谓“投资眼光”,这未必妥当。
首先,政府本质上对于财政收入是没有“所有权”的。政府可以是“总管”,可以是“经理人”,但理论上无权将纳税人的钱想怎样花就怎样花。将巨额的3000万元当婚礼“红包”,轻轻松松送出,有背离政府属于服务者的性质,也与法定程序不符。巨额的财政支出,应有事先预算、经人大审批,特殊情形也应由人大机关代表公众批准。这个法定程序当地政府走了吗?其次,即使是一种可以预期的“赢利行为”,也是有风险的,一把甩出去3000万元,网友测算了一下:“3000万元,在云南用于民生改善,大致可以做到:1、150所新建学校;2、500所旧校改建;3、可以建2000个学生食堂;4、可以完成3万教师的职业培训……”如果这些钱当“红包”甩出去以后,能百分百保证收益预期吗?收不回来收益,就相当于一种“赌博”,这个责任和风险由谁承担?岂不让原本就贫困的贫困县“雪上加霜”?
香格里拉有“人间天堂”之称,保护和开发是并重的。即使是因为“杰娜婚礼”而吸引来了海量的游客,当地旅游资源能承受得了吗?重新“赚回”3000万民生血汗,谈何容易!当然,还有一个政府“失信”的成本无法考量。政府承办某明星的婚礼,却没听说哪一个地方政府热衷耗巨资给“穷人”免费办婚礼,这本身就是一种“媚星”式的不公,既让人感觉政府行为大失水准也会丢失部分人心。这个代价也不是“3000万元”可以找回来的。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政府不是百姓中的一员,朋友之间婚礼上“捧场”随份子,若干年后一般也会“礼尚往来”,而当地政府送给“杰娜婚礼”的3000万元“大红包”,岂不是“肉包子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