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类似电影《非诚勿扰2》中的“离婚宴”近日在湖南长沙真实上演。这场离婚宴是老龙(化名)与“七年之痒”的妻子离婚后,在朋友玩笑式的提议下办起来的。据老龙介绍,当天他把QQ签名改成“我今天办离婚宴”,但对朋友的说法却是:今天我生日,请务必前来。他还给前妻发了邀请,不过后者在外地出差,没能出席。此举引发了坊间热议(5月29日中国新闻网)
都说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所以爱找什么样的另一半当自己配偶,外人是无须过多置喙的。同样道理,离婚也是两个人的事——既然结婚可以宴请宾朋,假若双方一致赞成,办个真实版“离婚宴”来模仿电影中的“散买卖、不散交情”,似乎也并不显得有多少离经叛道或不可理喻。但公众对这种“特殊宴请”的最低容忍底线,应是曾经一对“同林鸟”的共同意愿。
网络之上、跟帖之中,对于发生在湖南的这起真实版“离婚宴”,泾渭分明地出现了两种对立看法:“思想开明派”称离婚没必要死要面子活受罪,抛下陈腐观念,得到亲友祝福,也是释放内心压力的一种方式;“传统眼光派”则表示,离婚说明双方感情破裂,没必要再在伤口上撒盐。如此公说婆说,到头来肯定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而我却注意到,这个所谓的“离婚宴”,其实自始至终只是男方在唱“独角戏”,且从报道中也听不到女方对此的丝毫表态与回应。如此自娱自乐的“另类宴请”,尽管煞有介事地打出了“普天同庆,某先生离婚”的酒店提示,但仍然称不得是严格意义上的真实版“离婚宴”。
皮之不存,毛之焉附。既然这种“离婚宴”的真实性都值得商榷,又何来作为标靶引发舆论交锋与争议的前提。所以,留点情面地说,操办者是学了电影中的皮毛,并没有学到“握手言散”的经典和精髓。而要是直言不讳地讲,那种才解秦晋之约,就急火火地大摆宴席,放肆欢庆“重归自由”的张扬之事,简直就是毫不念及“百年恩”的浅薄举动和粗鄙表现。
走笔至此,如果再让我用一句话来评论湖南某离婚男的这场宴请秀,回答只能是——别亵渎了“离婚宴”的美好名称。(司马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