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变身新闻须慎之又慎

时间:2011-05-25 14:09   来源:东方网

  一位昔日的新华社记者,如今的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竟在网络上跌了跟斗。他在其微博上信手转发了一则“新闻”:“诺贝尔文学奖终身评委马悦然收受中国内地作家张一一60万美元‘翻译定金’,导致诺贝尔文学奖110年来面临最大信任危机,……”。结果惹得瑞典文学院院士、欧洲汉学协会会长马悦然先生勃然大怒,断然辟谣,先后致函清华大学校长、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参赞,实名指控,忿然谴责。

  事实上,那位清华大教授也真是太冤枉了,他在微博上转发的那则虚假新闻,始作俑者乃一家国家级媒体的新闻网站,早在他的微博发布的半个多月前,就“网曝”云,“据瑞典媒体报道称,作家60万美金贿赂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遭曝光”。既无明确的信源,仅有虚晃一枪的“据瑞典媒体报道称”,又没有核查事实,便“客观报道”了。而那位大教授或许也是一时糊涂,竟信以为真,在自己的微博里转发,结果被马悦然先生发现,逮了个“现行”。

  说来也真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就在马老先生义愤填膺忙于辟谣的前几天,也是那家堂堂的主流新闻网站,还发布了与马悅然有关的另一条“网曝”:“武侠作家独孤意今日凌晨于微博爆料称,瑞典文学院院士、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于昨日深夜去世,享年87岁,……”!马老先生若知自己不仅“被受贿”,还“被去世”,还不知如何怒发冲冠呢!

  简直难以置信,仅根据某个微博上的“爆料”,就可以将其当作“新闻”发布,这样的行径居然是主流媒体主办的新闻网站所为,且早有“前科”,一而再再而三!

  近年来,网络上来历不明、扑朔迷离的信息,被正儿八经地当作“新闻”报道的现象时有发生。仅2010年“十大假新闻”中就有最为“出名”的两条系“网曝”而来,一条是“金庸被去世”,另一条是“一女生在世博会排队时被强奸怀孕”,离奇荒唐得教人匪夷所思,却被某些官方微博、主流网站赫然“报道”。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方式近乎脱胎换骨,但传播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并未随之改变。“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吕氏春秋?察传》)老祖宗尚且深谙此理,我们何以不明白,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经过的环节越多,失真失实的危险越大,几率越高?若不能有效把关,虚假新闻将层出不穷。有鉴于此,上海东方网成立伊始,就拟定了“十不可用原则”:假不可用、乱不可用、浅不可用、险不可用、涩不可用、长不可用、套不可用、虚不可用、恶不可用、劣不可用。实际上这就是对网络“把关人”的岗位职责要求。同样有鉴于此,英国路透社2010年颁布了《网络报道守则》,首次对记者使用网络等社会化媒体从事新闻活动制定了详细规范。“守则”开宗明义,“承诺利用各种新技术报道新闻,包括利用计算机技术辅助开展新闻报道。”但是,“网络报道总体上是将现实世界的新闻原则延伸到互联网中。”其中特别指出,使用从网络上获得的信息时,标题中必须清晰准确地说明。新闻正文要在靠前的位置交代这些信息是如何获得的。收集信息的有关事实必须在新闻的显要位置予以突出。记者在使用微博提供的信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路透社关于消息来源的规定。这些规定充分显示出对于利用网络信息的审慎态度。

  应该说,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中,包括微博、博客里,确实有很多有价值的新闻,但切不可以为贴上“网曝”的标签,大众传媒便没有审核责任了。“沙里淘金”,去伪存真,是传媒人的义务和责任。对来自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的信息,须多问一个“为什么”,经核查求证之后决定取舍,或深入报道,或予以澄清。人民日报专设“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栏目,新华社特辟“中国网事”专栏,对“网曝”信息慎之又慎,认真调查采访,惩恶扬善,激浊扬清,坚守了新闻真实性的铁律,秉持了主流媒体的品质。

  全国新闻界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鞭挞和治理虚假新闻的行动未有穷期。尤其是谨防“网曝”的“客里空”更是一个亟待攻克的急迫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商品转化为货币,是惊险的一跃,这一跃如果跃不过去,摔坏的不仅仅是商品,也是商品经营者本身。”我们借用这句箴言,可以说:从网络贴吧、灌水区乃至博客、微博的信息,转化为新闻报道,也是“惊险一跃”。“跃”得不好,摔坏的不仅仅是一条“新闻”,更是记者、传媒的声誉和公信力。(怡然)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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