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咎由自取之外……

时间:2011-04-02 16:14   来源:新华网

    著名足球裁判陆俊在沉寂一两年之后,再次“著名”起来,但这回不是在绿茵场上现身,而是在央视的节目《揭秘足坛“金哨”“黑金”内幕》里,身穿着号衣的犯罪嫌疑人。这个节目曝光了当年的“金哨”陆俊与时任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的张建强操控2003年11月9日上海申花与上海国际的比赛,接受申花俱乐部70万元巨额贿赂款共同分赃的事实。尽管这些足坛败类的违法犯罪早已不是新闻,但听了看了当事人自己交待的细节,依然令人震惊和愤懑:原来他们就是这样惟利是图、昧着良心践踏足球比赛公平公正底线的啊!难怪中国的足球会如此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由此也联想到13年前的那场著名的官司:陆俊状告媒体。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报道了3月22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一轮广州松日队主场对大连万达队的比赛。报道称:对比赛中大连队得到的那个点球,松日俱乐部赛后一直耿耿于怀。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希望记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误判,并揭露称“赛前这位主裁判收了客队20万元现金,希望新闻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说的这位主裁判,就是陆俊。报道发出后,陆俊觉得自己的名誉受伤害,便起诉了《羊城体育》。这场轰动全国的官司,由于重要证人利彪的“消失”,《羊城体育》最终败诉。尽管作为一名国际裁判,陆俊在这场比赛中的职业水准受到质疑,但因无确凿证据,他赢了官司,并从此走上事业的巅峰,当时他信誓旦旦地表示:“作为一名裁判员,必须要做到公正,准确是相对的,公正要做到绝对。我也是经过十几年的奋斗,加上国家体委、领导,经过老先生的栽培,来到了国际裁判。所以很珍惜这份荣誉,不会因为小恩小惠断送自己的前程,毕竟这是自己所爱好的事业。”

    然而,今天看来,陆俊完全是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堪称“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仅被公开揭露的2003年一场比赛,他就敢收受35万贿赂,可想而知其他尚未被揭露的黑幕交易会是怎么样的情形了。不知是否已对上述全国足球甲A联赛松日队对万达队那场比赛的内幕做了彻查,但难说真的没有猫腻。

    显然,正是陆俊自己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现在是咎由自取。不过,诚如他所言,没有约束、没有规范、没有监督,致使他从“金哨”蜕变成“黑哨”。假如当年《羊城体育》能获得证据后再曝光,如果进入司法程序后法庭进行彻查,那么说不定中国足坛的黑幕就可以及时被揭开,早日拯救中国的足球事业。而假如舆论监督能健康持久地展开,对足坛种种可疑的蛛丝马迹追根寻源,一查到底,那么当时就可以及时喝止陆俊们,让他们及早收敛,不再执迷不悟一条道走到黑。但是,这些都只是“假如”,事实是留下了无数永远的遗憾和扼腕的痛惜!

    可见,无论在什么状态下,舆论监督都不能缺位,新闻媒体是社会瞭望哨、监督岗的责任不能有丝毫懈怠。健全的规范的舆论监督,不啻为效用甚大的清醒剂、防腐剂,是无可替代而代价最小的预警机制。对此,不仅新闻界,社会各界都应有认知与共识,从而使舆论监督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标志,社会保持健康的一个常态。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一点,陆俊的教训再次给出佐证。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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