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图书馆日前首度公开经费开支,引起轩然大波。因为馆长葛剑雄说,“我这是在救自己”。何出此言?葛教授“爆料”,购买图书的回扣一直以来是行业惯例。出版社卖书给书商会打折,书商卖书给图书馆也会打折,但账面上的售价却是按图书上的标价进行销售,产生的回扣一年可高达几百万。
葛剑雄说,“这样的话,我没几天就要犯罪了,非取消不可。买书该多少钱,按折扣完的实际价格算。”其实一点都不危言耸听。
数年前,检察机关从成都某大学一个小小教材科长入手,顺藤摸瓜发现成都、绵阳、内江等地20多个高校纷纷吃回扣,涉案1200多万。不久前的江苏高校图书腐败案,涉及账目数十万笔,总金额5000余万,这教材,真是太有财了!葛教授挑战潜规则不易,想撂倒明规则更难。即使在法律部门和教育部门内部,对教材回扣到底算不算商业贿赂也很难把握,例如教育部于1996年发文就允许学校在教材采购过程中提取9%至12%的发行费用(即“明扣”),返还学生5%,其余回扣用于劳务、搬运等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也就是说教育部门的意思是明扣可以,暗扣不行。明扣由学校和教务处共同支配,而暗扣则是全部留在教材部门形成小金库并截留私分(或小部分上交学校大部分私分)。只有后者才是腐败。在四川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该科长个人收受供应商回扣构成“受贿罪”,而截留、侵吞供应商返还给学校的回扣,则是“以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明扣是被冠以“公共财物”美称的。
葛剑雄提议买书按折扣后的实际价格算是治本之策,不过依照以上的推断,不仅出版社书商,校方也不一定乐意。因为这会带来“公共财物”的流失。至于虚高的书价会给莘莘学子带来什么,忙着点钞分赃的人是无暇顾及的……(付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