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峰“封杀”旭日阳刚没什么不可以

时间:2011-02-14 10:53   来源:京华时报

  旭日阳刚组合因翻唱《春天里》参加商演遭到原创歌手汪峰的禁唱后,作为当事人的双方似乎还没怎么着,网上倒先掐起来了:除了媒体争相报道外,网民的关注与争论也一路走高。于是“逼”出了汪峰5000多字的博文《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一直对此事保持沉默的旭日阳刚也赶紧在微博上发文,向汪峰表示道歉。

  我相信,尽管已经写了5000多字的博文,但汪峰矛盾、纠结的心情并未完全释然。刘刚400多字的道歉虽然简短,却真诚而忐忑。老话说“开口饭难吃”,还真是不假。

  汪峰的“禁唱”在法理上并无不当,所谓“让唱是客情,禁唱是本分”。辛勤劳动的果实被他人用来牟利,搁谁心里都不会舒服,他完全有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作为歌迷,旭日阳刚自然可以随意翻唱他人的作品;作为歌手,他们必须尊重别人的创作成果和知识产权,所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

  这件事以这样一种“突然”的方式了结,多少出乎一般人的意料。这可能超出了当事者事先的想象,也刺激了公众的神经。这说明,无论是初入江湖的旭日阳刚,还是专业歌手汪峰,包括参与论战的网民,我们早该补上的,是如何增加版权保护意识这一课。试想,假如旭日阳刚懂得这些,及早与汪峰沟通,事情何以发展至此。反观汪峰,如果不是当初一再地“不好意思”,哪来现在的“好没意思”?

  饱汉一斗,饿汉一口——在当今这个童话稀缺的时代,旭日阳刚与汪峰的故事原本可以演绎成“童话”,不成想却变成了“官司”。想想,还真有些唏嘘。(叶之植)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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