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何以成违规广告“常青树”?

时间:2010-12-13 10:03   来源:东方网
     7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曝光了29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赵忠祥再上“曝光席”。同时,主持人汪洋和香港影视明星曾志伟也“榜上有名”。(12月8日《新京报》)

    每每有机构曝光违规广告,必见明星名人的身影,而其中又以赵忠祥为甚。最近“媒购委”曝光三次违规广告,分别是2009年11月份、2010年3月份,以及2010年12月份,明星名人的身影都是唱“主角”,而赵忠祥也是次次不落下,堪称违规广告的“常青树”。

    其实,一味地强调这些明星名人的责任和责骂他们,意义也不大。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该修订送审稿将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也列为广告主体。如获通过,这将意味着,明星、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给明星名人代言戴个“紧箍咒”,对于治理违规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不跳出只盯着明星名人的怪圈,违规广告恐怕还得继续和明星名人纠缠不休,诸如赵忠祥这样的违规广告“常青树”也将继续闪耀。

    其实,不良商家的唯利是图才是违规广告的源头。商家任意夸大产品的功效,然后邀请明星名人现身说法,以煽动消费者购买。一般来说,明星名人大都拿钱办事,毕竟拿人家钱手软,只要没有大问题,基本还是会按照商家的要求来的。

    此外,相关部门的失职失责也是不容忽视的。众所周知,广告在发布前,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发布许可证。这是广告市场准入的必经程序。而如今,很多时候,我们的部门却大开方便之门,要不随意审核,对其涉嫌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或虚假失实的宣传漠然视之;要不缺乏对产品的成份、功效乃至关键的技术参数的检测和论证;等等。而且,按照规定,广告一经核准发布,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广告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同时及时跟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违规广告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的“配合”。

    还有,作为电视台来说,也要重拾社会责任,要对观众负责任,严格把好审核关,不能见钱眼开,把那些违规广告彻底挡在门外。

    很显然,治理违规广告需要商家、相关部门、电视台和明星名人一起给力。尤其是政府部门,要把好关,监管到位,让虚假广告丧失生存土壤。否则,恐怕明星名人会与违规广告愈加纠缠不休,诸如赵忠祥之类的“常青树”也恐怕会司空见惯。作者:陶功财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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