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歌的《赵氏孤儿》篡改了经典?

时间:2010-12-07 15:55   来源:新京报
  《赵氏孤儿》在中国古典戏剧中的地位,不用我来赘述。有人把它称作中国的《哈姆雷特》,王国维认为此剧“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说的都是它作为经典的价值。我一直觉得,把它改编成电影,也会极富现代性和感染力。但我看了陈凯歌导演的《赵氏孤儿》后,非常失望。如果允许我下一个结论,我想说:陈凯歌对《赵氏孤儿》的改编,破坏了这个悲剧;或者说,他没有读懂这个悲剧。

    《赵氏孤儿》是一部元代杂剧,故事取自《史记》。然而在电影中,陈凯歌却对杂剧中的经典之处,都做了删除和弱化处理。程婴的主动献子,是杂剧对《史记》的重要改动。而在电影中,程婴献子却变成了一种阴差阳错的无奈,这种处理看似人性化,但等于取消了这个悲剧的核心。

    杂剧《赵氏孤儿》是一部典型的类型剧,前半段它只有一个循环的戏剧动作:自杀。从公主自杀、到韩厥自杀、再到公孙杵臼自杀。赵氏孤儿既是正义的符号,也像死亡的接力棒。每个与婴儿相关的人,都通过自杀完成了对婴儿的拯救和对自我形象的确立。程婴不仅献出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忍辱偷生也是一种变相自杀。这死亡的一次次叠加,让这个悲剧的氛围异常恐怖。这种情境纯粹化的手法,在中国古典戏剧中并不常见,这也是它成为经典的一个重要因素。《赵氏孤儿》用几张义士不同的面孔,共同塑造了一个饱满的义士形象。然而陈凯歌却轻易地取消了韩厥的自杀,让他像幽灵般活着。公孙杵臼也由自杀被改成他杀。这些做法不仅破坏了原先精致的戏剧结构,也使得这组义士的群像变得苍白而干瘪。

    最荒唐的改动,是略掉了程婴与公孙策划献子拯救全国婴儿的计谋。无论《史记》还是杂剧中,这个桥段都特别感人,“争死”与“死易立孤难”的故事,成为古人传诵的典故。也因为这个计谋,使程婴背负了出卖公孙的骂名,不得不被屠岸贾收为门下,忍辱偷生20年,孤儿也因此成为仇人的义子。可以说,这是引出下半部故事的一个重要戏剧动力。去掉了这个环节,程婴主动投靠屠岸贾就变得让人无法理解。杂剧中细心地把《史记》中的复仇时间向后延迟了5年,也是为了表明复仇是孤儿成年后的自主选择,并非受他人蛊惑。然而陈凯歌却改回到15岁,于是我们看到的结局,成为一个孩子无法控制自己情感的复仇闹剧。前面所有累加的悲剧力量,到结尾时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陈凯歌之所以对《赵氏孤儿》作出种种误读,是因为他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复仇与正义的关系认知模糊。儒家一直强调在法律失范的情况下,复仇是具有正义性的。孔子认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当社会和法律无法对罪犯实施惩罚时,儒家把个人的复仇,看作是彰显正义与天道的一种合理手段。《赵氏孤儿》中的几位义士,在婴儿无法主宰自己命运时,保留复仇的火种其实是在替天行道。《赵氏孤儿》的经典性,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它对正义的信仰上,所以《赵氏孤儿》表面看是一部复仇之戏,其实表现的是正义实施的理性庄严。正义终将伸张,是它的真正主题。

    改编古代经典,至少应对经典中奉行的价值核心有基本的理解和认同,否则你可以去选择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如果按照现代价值随意篡改经典中的核心故事,这种改编等于在制造文化笑话。当我看到片尾葛优扮演的程婴,白色长衫上洇着鲜血,在大街上摇摇晃晃向前走,而15岁的赵孤手足无措地跟在后面时,我知道,《赵氏孤儿》离一出大悲剧背道而驰了。□叶匡政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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