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需要民族的文化瑰宝

时间:2010-09-15 10:2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正在迅猛发展,体制改革解放了文化生产力,这是一件好事情。我看到另一种现象,在有些地方,发展文化基本上是商业的眼光,商业的指标,这就有些问题了,问题在于文化并不仅仅是商业。

  例如出版,它首先是文化,它的成绩不仅表现为经济效益与经营规模,更在于文化含量、文化质量。一个纯粹学术性艺术性、品位层次十分讲究的出版机构,无法像一个专营畅销书的书商那么强大。文化上最重要的是质,还不是量化要求。例如一个托尔斯泰,其文化意义与文化贡献,远胜过一千个畅销书作家,虽然畅销书已经成为许多出版公司之梦寐以求。一本《红楼梦》远胜过如今全世界的畅销书的总和。毛泽东甚至将拥有《红楼梦》与人口众多、历史悠久、领土辽阔并列为我们立国的骄傲(见《论十大关系》)。

  数量、品种,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是很重要的。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事业还需要顶尖的人才,我要说是天才,需要经典,需要给后世子孙留下智慧与辉煌。

  仅仅以商业眼光发展文化,必然生产大量低俗伪劣浅薄的货色,生产文化垃圾。有消费就有垃圾,物质与精神上都是如此,不足为奇。企图完全消灭垃圾,很难做到。但要做也能做的是增加文化瑰宝。民族的文化瑰宝有赖于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杜、曹雪芹这样的少量天才人物。人才当然离不开人民,人民是艺术与思想的母亲。同时人众不等于人才。文艺的泛漫化与经典的出现常常不是一回事,越是泛漫人们越是容易痛感到经典的缺失。淘尽黄沙才是金,四大奇书既是最普及的又是最优秀的。淹没在泛漫的文化与文艺生活中的智慧奇葩与天才成果,将终于永垂史册,成为我们民族的经典与骄傲。

  如果一些文化产业事业人追求的只限于印数、票房、收视率、点击率、上市,而忽视了做好才是最主要的,将最后使我们后悔莫及。一些作品正在通过拳头枕头、陈腐迷信、八卦奇闻来促销谋利,我们永远也不能坐视文化的日益消费化、空心(即无内涵)化乃至低俗化。

  传媒的炒作与炒作背后的经济实力正在使文化上高下不分,真伪不辨,黄钟黯哑,瓦釜轰鸣。急功近利的风气使本来大有希望的文化人也在走捷径,宁要无知的起哄与人为的与速成的明星,不要伟大的经典,不要文学艺术与学术的深刻性、郑重性与创造性,更不要说文化创造上的艰苦卓绝与不应逃避的付出代价。一切对祖国文化事业负有责任感的人士应该勇于负起责任,发出自己的声音。

  甚至学术上也令人担心,传播上的巧言令色会不会冲击真正的学问修养与功底?抄袭、枪手、拼凑、交易……学风的腐败为什么屡有传闻?在某种文化的幌子下,迷信巫术会不会借尸还魂、假冒伪劣的文物与民俗会不会大行其道?跟着发行量与收视率走的传媒手段应该怎么样负起对于人民的责任?

  做大、做强,还要做好,对于那些做得好但暂时不够大不够强的文化产业事业,国家与社会理应有更大的扶植力度。(王蒙)

 

 

编辑: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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