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自从进入中国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精神和形式两个范畴上,争论不休。一者是因为先行者崔健所做的示范作用过于深入民心;二者因为当时缺少带有批判性质的文化形式;三者是当时在西方文化冲击下的青年,迫切需要一种精神的寄托。这一切,都让来自西方的摇滚乐,成为最佳选择。而对于精神意义的着重,也让摇滚乐从一开始就是以文化,而非音乐的形式生活在中国。
所以,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前出现的中国摇滚作品,大都是以歌词的思想性,代替音乐形式的实验性,才因此成为经典的。崔健的批判精神,“唐朝”的黄钟大吕;张楚的悲天悯人;何勇的尖锐叛逆。
而新千年后,随着国际娱乐一体化渐成气候,中国摇滚乐也开始真正融入了国际版图。当年堪称中国摇滚命根的“精神”,一者由于本土文化环境的变化,二者由于音乐大气候的转变,慢慢开始向形式转变。很快,当年提一下都像打了鸡血的“摇滚”二字,最终慢慢理性地演变成一种单纯的音乐风格名词。它,仅仅只是一种曲风,可以出现在崔健的专辑里,也可以出现在F4或者S.H.E的专辑。它完全中性,不代表立场,只代表感官。
也可以说,以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的标准而言,现在的摇滚乐,形式尚活着,但内容却早已经死了。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一个已经每天都可以摇滚的时代,当“怒放摇滚”这场演唱会出现时,会一时间成为音乐圈的热点。这其中除了怀旧情结之外,更多恐怕还是对现实音乐环境的不满。
“怒放摇滚”演唱会的意义,在于告诉我们此摇滚非彼摇滚,在于告诉我们包含人文的音乐永远大有市场。但它同时也告诉我们,现在的摇滚乐,和以前的不是一回事。(爱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