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影该不该植入广告”渐成热门议题。一直以来观众与媒体抱怨纷纷,近日却又多了许多知名导演大倒苦水。在一个论坛上,香港导演彭浩翔大骂广告植入“不要脸”,说它破坏了导演本身的艺术创作。而据导演何平爆料,冯小刚“某部电影快拍完了,投资人却告诉他必须要补拍某些镜头——那些镜头在电影里面根本是没必要的,他气愤到拍完以后把现场都砸了”,而周星驰在准备《功夫》时,有一个知名品牌的饮料商找上门要出7000万港币的植入费,但作为投资者的哥伦比亚公司调查后发现在电影里的那个年代还没有该饮料,就拒绝了。
这些言论及事件的曝出,对电影观众和各大媒体来说,简直是大快人心——对植入广告恶心惯了的他们终于又找到了同盟,而且还是电影导演。然而,我们不得不思考,冯小刚气愤到砸场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天下无贼》《非诚勿扰》里的植入广告好像都还不少;再说周星驰的《功夫》,假如换成一个国内的经纪公司,那还会不会出现这样斩钉截铁拒绝7000万投资只为尊重电影的制作人?
不难看出,砸场之后,留下的是导演们的无奈,而植入广告肆虐、观众依然恶心的现实还是没有改变——而且这种现象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从电影,到电视剧,到舞台剧,连歌曲音乐也已被“盯梢”。说起来,冯小刚们还是中国一线的知名导演,尚且对植入费愤懑又无奈,那么刚露锋芒、名气不响的年轻导演又情何以堪?有哪个能冒着得罪人的风险砸片场,又有哪个能有“魄力”一拒7000万(或者有操守抵得住7000万的诱惑)?冯小刚们之举,委实让人们看到了气节与利益仿佛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台湾导演钮承泽说得透彻:“新导演拍第一部电影很难——没钱,就比如当初的我;但只要你开始卖座,又陷入另外一种苦恼——太多钱找上门来,就比如现在的我。”
其实,哪怕是对于艺术行当,挣钱也不是什么低俗的事。电影是正经营生,导演通过电影挣钱也是天经地义。只是,和所有行业一样,得挣自己该挣的钱,不能老想着“越界”去挣快钱。市场化的社会中,票房就是这些导演该挣的钱;而观众的口碑,就是他们长期票房成绩的保证。看看在中国电影亿元俱乐部里坐得最稳的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宁浩、陆川等人,他们的票房号召力不是一蹴而就的,更不是简单靠植入式广告培养出来的。前一段时间,电影《杜拉拉升职记》上映前,就曾得意宣称“已经收回成本”,一度还成为影视界看好的一条可行之路。但可惜的是,作品的植入生硬却“深入人心”,过于讨好投资方,实在让导演老徐的“才气”大打折扣,虽然一时获得了高票房,却多少有点杀鸡取卵之嫌。再看看宁浩的“疯狂系列”,同样是小成本制作,同样是地道的商业娱乐电影,却真正打出了宁氏艺术风格,故事讲得精彩,钱也没少赚,成为中国电影有口皆碑的电影典范。
片子要拍好,钱不能赚少,应该是所有电影人的梦想。但看看中国当下的电影投资体制,实在是没有给这个梦想提供一个光明磊落、理直气壮的坦途。如今多由广告公司投资电影,或者干脆直接让产业资本参股,都是文化产业不够发达的表现。因此,建立完善的新投资体制、良性而善意的投资环境是当务之急。对投资方来说,最好有专业的影视公司负责,其资金来源可以有票房收入,也可以通过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融资得来,由此将风险和收入社会化;对广告商来说,请去拍广告片;对艺术家们来说,别老是想着“越界”挣钱,电影也好小品也好,为了赤裸裸的收益而忘了操守破坏了艺术,最后一定是双输;而对观众,植入广告从来都没有适度不适度,观众拒绝一切非广告时间插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