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系列评之四:促进统一的法理依据

时间:2015-06-19 11:2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反分裂国家法》订出的明确目标。这部法律体现了13亿中国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坚强意志。在它的公开集拢下,岛内外各方和平统一的力量得以聚在一起,成为“反独促统”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理性化新阶段的坚强后盾。在现阶段我国南海主权不断遭受威胁的情况下,尤其需要两岸人民携手共同贯彻《反分裂国家法》的意志。10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更有利于祖国统一,更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与尊严。

  一、合作维护领土主权是两岸职责所在

  《反分裂国家法》将大陆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推动两岸交流、促进和平统一的措施都给予了法律化,使促进两岸和平统一的工作变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该法并未使用“中国统一法”这类曾经被建议使用的名称,体现了大陆对台海现状的明析判断与定位。因为“反分裂”的前提是未分裂,所以这个名称正是“法理上两岸是统一的”的最有利证明;而没有正面用“统一”一词来表述,也是一种掌握主动的做法。该法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目前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明确中国绝不允许分裂、要统一,但又不必明确统一的时间表,使我们拥有最大的回旋余地。

  当前,在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方面,当属南海局势最为急迫与严峻,这是两岸共同的责任,需要双方都站在国家和民族的高度上认识这个问题、考量对策。从历史上说,南中国海自古就是我国固有领土,历届中国政府也都对其实施了有效管辖,直到清末清政府衰败及其后持续多年的革命和内战,才令南海逐渐陷入权力真空的状态。20世纪中期后,中国中央政府开始重新系统管理南海地区,但此时的南海已遭受了周边国家与霸权主义国家的蚕食,这里蕴藏的丰富石油和天然气、可燃冰资源亦成为它们争夺的对象。深挖产生这一现象的大背景,两岸未统一导致的恶果首当其冲。国共内战后,退守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为了防卫台湾海峡,把原本守备南海地区的海军力量全部撤回岛内,又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远洋巡航守卫能力基本没有,这种两岸政治上的分离,直接造成了军事上对于南海地区守备的空虚,才给了南海周边国家蚕食我国领土的机会。

  所以,两岸的未统一是造成南海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解决这个难题的过程中,必须重新审视台湾的作用,必须重点探讨两岸合作的可能性,因为南海是中华民族的共同祖产,两岸有责任共同维护,也有权共同享有这些权益。两岸关系几年来的和平发展,经济合作成果丰硕,政治军事合作却步履蹒跚。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在南海问题上没有重大分歧,但却缺乏相应的配合与协作机制。如今的严峻形势,更需要两岸军方捐弃前嫌,变“危机”为合作的契机,才能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在这方面,双方都有责任利用智慧好好把握。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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