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和平发展的护航大使
虽然《反分裂国家法》因其对“台独”的震慑力与遏制效用闻名于世,但它更大的功能却在于“这是一部促和平、促统一的法律”,它在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方面可谓细致入微,每项措施都饱含着祖国大陆为同胞谋福祉、为台海谋和平、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决心和诚意。一共十条的《反分裂国家法》在第五条指出:“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第六条又进一步详细列出“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包括“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互利互惠;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等,这些具体措施,都在2008年5月之后陆续得到了贯彻与落实,足以证明《反分裂国家法》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护航大使”。
2008年5月以来,两岸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始终未偏离和平发展的正确轨道,两岸民众也由此在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多方面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台湾主流民意显示,没有人再愿意重回两岸政治对立、军事对抗甚至兵戎相见的时代,这些都离不开《反分裂国家法》的保驾护航。这项法律从根本上剔除了制造两岸紧张局势的乱源,不仅带给海峡两岸和平稳定,更以体贴照顾台湾民众的感受和切身利益为特点,它造福于两岸民生,也是对世界和平事业的一项巨大贡献。
法律还具有凝聚人心、动员力量的作用。大陆的第一个对台法律都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及各方面交流,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权益,这对于在更深层次上触动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实现“心灵上的统一”功不可没。正如国台办主任张志军所说:“我们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我们坚信,凝聚两岸中国人的智慧,发掘中华传统法治文化和现代法治文明的有益经验,不断增进两岸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终将破解两岸政治难题,探索出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的国家统一实现形式,开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不可讳言,目前的两岸关系仍然存在着一些障碍性制约因素,例如岛内某些政治势力仍然拒绝接受以“一个中国”原则为基础的“九二共识”,甚至仍然不肯放弃“台独”神主牌。这便对我们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出了更多挑战。《反分裂国家法》就是这样一道维护两岸和平与稳定的最坚固的法律防线,它提醒我们应该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与“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为中心思考问题,提醒我们应该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制度化成果,应该厚植两岸经济合作的共同利益,应该保障两岸交流往来的健康秩序,应该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四个坚定不移”,又提到“从根本上说,决定两岸关系走向的关键是祖国大陆的发展和进步。我们要保持自身发展势头,同时采取正确政策措施做好台湾工作”。《反分裂国家法》十周年,大陆已经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决定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格局、态势和方向,这是两岸同胞之福。毕竟,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国才符合所有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利益;毕竟,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中国台湾网特约评论员:肖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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