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借娶儿媳疯狂敛财。
元大金控马家已坦承在2005年6月陈水扁家迎娶儿媳时,送了18万8千元美元大红包。以当天席开50桌,企业巨子几乎全数到齐的盛况,元大金的红包绝对只是冰山一角。中评社刊文分析说,对于这么严重的收贿行为,台湾的“司法”若以查不到对价关系,放过扁家,台湾就沈沦了!
扁家两代都是法律人,精于钻法律漏洞,陈水扁让妻子吴淑珍开后门收钱,利用替儿女办喜事收受企业大红包,这些都是清清楚楚浮上台面的事。尽管台湾现有的法律,对这些恶质行为,在定罪上较为困难;但陈水扁不是普通人,他是以领导人身分来做这些游走法律边缘行为。不止在道德上应予以更高标准,在法律的认定上也要比一般人更严格。
陈致中结婚的2005年6月,正是二次金改全力冲刺的高峰,当时尽管财经学者、舆论铺天盖地反对,陈水扁仍执意要求“财政部”在2005年12月前完成12家官股银行减半的金融改革目标。陈致中6月18日举行的婚礼 ,全台大富豪、金控家族都成为婚礼的座上宾。隔不到10天,陈水扁6月27日接受电视专访时即坚定强调,“第二阶段金融改革一要坚持下去,非得要成功不可。”
文章指出,由于陈水扁下令二次金改限时推动,2005年年初到6月,正是各家民营金控各显神通,勤走官邸,挑精拣肥抢配对的时候。扁家在这个时候办喜事,收受金控老板动辄新台币数百万元的红包,这不叫收贿,叫什么?
外传检方已经掌握到扁家办喜事的“收礼簿”,正核对扁家儿女婚礼及四次孙子弥月的日期,追查企业送大红包的真相。
台湾监狱里,不乏收几万元红包就被判刑、坐牢的公务员。特侦组如果到时候以查不到对价关系,就放过金控公司送扁家的大红包,以后台湾将不会有任何官员的收贿案会成立。只要学陈水扁,自己不收让妻子收,款项汇进海外人头户,而且利用各种机会,如结婚、生小孩、长辈丧礼、过生日等收红包,就全部没事。
文章直言,扁家利用儿女奢华婚礼大收红包,会不会被绳之以法,将是台湾向上提升或向下沈沦的指标!(林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