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党”到“遍地开花” 台电诈集团为何屡禁不止?
从“金光党”到“遍地开花”,台湾电信诈骗集团为何屡禁不止?
作者:虒僮
台湾又双叒叕发生电信诈骗案了……
台当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4日表示,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初估约200名旅居海外的大陆民众遭骗,警方目前已抓获15名嫌犯送办。
台湾警方称,此诈骗团伙专门挑选大陆民众行骗,自2020年11月起,假扮大陆公安人员,以被害人的包裹遭大陆海关拦查、内含物品涉刑案为由,要求被害人以汇款、当面交现金等方式缴纳保证金。警方称不排除有更多大陆民众受骗。
随着手机的普及,电信诈骗集团也日渐“蓬勃发展”。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不仅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甚至导致有些年长者和学生轻生。
不知各位是否还记得前几年的“诈骗犯专机”?这些年,大陆警方用专机将参与诈骗活动的嫌犯从肯尼亚、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押解回来,而其中台湾诈骗分子的数量已有数百名。
诸位可能要问,“最美风景是人”的台湾,为何电信诈骗屡禁不止?且让我为您细细分说。
从“金光党”到“遍地开花”
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就已有诈骗集团,当时被称为“金光党”。2000年后,“电信诈骗”成为诈骗案的“主流”,其中以假冒公务机关和援交等诈骗最多。据台媒统计,仅2006年,全台因电信诈骗财产损失就高达185.9亿元新台币。
那时的台湾诈骗犯,利用两岸没有司法互助协议,在大陆设立通讯机房,以打电话的方式对台湾民众行骗。2006年前后,台湾居民因受骗太多,警惕心增加,诈骗分子较难轻易得手。而此时,逐渐富裕起来的大陆民众,越来越多地成为台湾诈骗集团的目标。
随着大陆警方依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加上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台湾诈骗集团不再以大陆为主要据点,而是转移至东南亚等地,之后如病毒般蔓延全球多地。
从在侦案件及已侦破案件来看,台湾诈骗犯的窝点已涉及日本、韩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巴勒斯坦、印度、斯里兰卡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并且蔓延到非洲的肯尼亚、埃及,欧洲的西班牙,中美洲的多米尼加,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地。其“产业布局”更甚台湾最大的半导体代工厂鸿海。
至此,一个“首脑在台湾、机房在世界各地、受害人在大陆”的诈骗犯罪模式成型。
台媒称,诈骗集团建立一个海外机房的成本在二百万元到三百万元新台币不等,人员大约在三四十人左右,甚至还有从台湾带出去的厨师。
这些人因签证限制,一次出动通常只能滞留三个月左右。为“安全起见”,他们通常会以“出境旅行”方式团进团出,一旦返台便就地解散。等过一阵子后,再组织起来,转移“阵地”,重新“开业”,再诈骗三个月。
据大陆公安部统计,两岸开始联手共同打击犯罪后,截至2017年,抓获的七千多名诈骗犯中有四千六百人是台湾居民;受害者的损失有一半落入台湾诈骗分子为主的团伙手中;而诈骗金额在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案几乎都是台湾犯罪集团所为。
台湾媒体曾经披露过岛内诈骗集团的运作流程,并将其称作“地表最邪恶企业”。
这些集团以“公司”名义运作,一般一个“公司”雇员有四十余人,内部管理严密、分层负责、各司其职。除少数主管外,基层人员都采取军事化管理措施,严格限制外出。
开始行骗前,这些基层人员都会接受严格的培训,每人都要抄写“工作话术”,并且背得滚瓜烂熟,完全能落实“标准作业程序”,才能“上岗”。“公司”每周或每月还召开检讨大会,讨论“剧本”和“客户”的反应,“优化”行骗方式。堪比现在互联网大厂对用户界面的更新速度。
这些“公司”皆结成团伙,设有上游负责招募、训练诈骗分子的招募商,中游设有“加盟”组织的“公司”负责人,下游设有负责洗钱和控制金流的操盘手,每道程序都分工精细。
野火烧不尽,为何?
或许您要说,既然两岸都打击电信诈骗活动,为何台湾诈骗犯罪还会如此猖獗?
大陆方面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自然不必赘述,可台湾这边……
根据大陆方面法律规定,诈骗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台湾方面规定,诈骗罪最高刑期为五年,或者处五十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处罚。由于刑责较轻且可以易科罚金,台湾诈骗犯被判刑后很快就可以重操旧业,这无疑助长了诈骗犯的气焰。
此外,电信诈骗分子经常转移“阵地”,以减少被捕的可能。
多年来,台湾社会不乏对于诈骗分子量刑过轻的反思,呼吁尽快对诈骗犯罪加重刑罚,但此类活动仍屡禁不止。台湾实践大学教授赖岳谦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实际上是因为台当局根本不想好好处理这些诈骗犯。
舆论认为,民进党上台后,虽大张旗鼓搞在司法等领域进行所谓的“改革”,事实上却是在钳制舆论、打击异己,对民生问题不管不顾。指望他们有效打击电信诈骗,估计要等到花儿都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