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吴淑珍有权利把政治献金当私房钱?

时间:2009-03-03 13: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吴淑珍说民进党及民进党候选人拿过陈水扁10亿元(新台币,下同),语气责怪那些人装清高,不“挺扁”,没义气。今天,台湾《苹果日报》发表评论文章说,这句话的潜台词透露了陈水扁所拿的不只是政治献金,还包括贿赂款。

  文章说,如果陈家汇出海外的都是政治献金,本来就应该花在民进党和党籍候选人身上,有什么好抱怨的?民进党全党帮陈水扁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也以民进党的领袖自居,拿钱给手下竞选是他的责任,不是给恩惠。

  文章说,台湾民间和企业捐给陈水扁的政治献金,有些是给陈水扁个人的,有些是给民进党的,有些是给当时竞选的候选人。因为陈水扁是“总统”,所以都交给他统筹分配,也做人情给陈水扁。

  结果,陈水扁和吴淑珍夫妻俩就先扣下多数当作自己的,剩下的才分出去。严格说,民进党可以控告扁珍贪污民进党的钱。无论如何,扁珍不可以把捐给民进党和候选同志的钱,当做自己的恩惠,而期待不当回报,像是涉嫌贪腐后要人家硬挺你们。

  文章最后指出,吴淑珍指责那些人拿了陈水扁10亿不知报恩,难道那些钱在吴淑珍的认知里,不是政治献金?若是政治献金有什么好报恩?底蕴难道是吴淑珍根本认为那是他家的私房钱?如果不是政治献金,是什么?难道是贿赂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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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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