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甲午海军作战指挥失误及思考

时间:2014-09-11 17:06   来源:人民网-军事频道

  笔者的文章《甲午海军一百二十年祭》在人民网发表后,其中的一些观点引起了一些争议,无论赞同者,还是反对者,都满怀对国家海防建设的忧患意识和崇高的责任感。这说明,海军和海防建设已经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

  对比中日海上力量,今年的甲午年,与120年前相比,中日海上军事实力对比有着惊人的相似。120年前的甲午年,中日两国海军实力相当;中国海军甲午战争中没落后,经过4到6代仁人志士前赴后继地努力,如今中日海上军事实力再次变得旗鼓相当。目前,日本海上自卫队在装备质量方面优于中国海军,而中国海军装备数量方面超过日本,双方各有优长,但总体实力相当。

  以古鉴今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下面笔者从海军舰艇作战指挥专业的角度,而非历史专业角度,对近期有关甲午战争中日海军的一些观点进行再次澄清,以期将甲午海战的研究走向深入。

  一、驳败军之将“无责论”

  笔者此前文章曾说:“甲午海战的失败,国家层面的责任无疑应由封建没落的清王朝政权来负,但是,战场上作战失败的直接责任必须要由战场指挥者来负。”有人反驳认为“不应该罪在指挥官。”实际上,从国家层面和军事战略方面分析甲午海战失败责任的文章已有很多,笔者不想多说。仅仅就战场指挥,或者说战役和战术层面而言,即使是胜利一方也肯定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这主要是由于作战双方都是武装着的活人,任何一方稍有疏忽,都有可能招致另一方致命的反击。北洋海军虽然英勇杀敌,但是作为败军之将一点责任也没有,恐怕也说不过去。

  兵圣孙武曰:“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意思是不被战胜的条件,在于增强自己的实力,克服己方的弱点,因而关键在于自己;而敌方是否会出现可能被我战胜的机会和条件,则在于敌人是否授我以隙,因而关键在于敌方。胜利可以依据客观条件而预见但却不能脱离客观条件强求。就中日甲午海战而言,北洋海军舰队指挥官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不可胜在己”。即败方失败的原因在于自己,胜方胜利的原因也在于败方有隙可乘而获得战胜良机。因此,甲午海战失败的直接责任必须要由战场的直接指挥者负责。特别是威海卫保卫战,如果舰队指挥官感到不能取胜,则可以采取避战,等待或寻找其它战机与敌进行海上决战。我们设想,黄海海战后,丁汝昌如果向南方的其它港口机动,并与南洋水师、福建水师、广东水师等其它三个舰队,兵合一处将打一家,集中所有的海军力量,等待有利时机,到海洋上主动寻歼敌海军主力与其进行海上决战,或者在日本攻击我威海卫的同时攻击日本的长崎(选择长崎是因为清海军曾经访问过该港,对其地理情况比较熟悉),以我之攻势作战来迫使敌退出中国,攻其所必救。需要说明的是,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后能从旅顺航行到威海卫,说明北洋海军还有机动能力,并不是有些文章所言“船动不了”。还有文章把威海卫保卫战失败的责任归结于李鸿章的“避战保船”的错误指挥。对此,兵圣孙武在《九变》篇中说“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故将通于九变之地利者,知用兵矣”。执行错误指挥命令的将军,也有很大的责任。因为如果意识到“避战”并不能达到“保船”之目的,将军也可以“君命有所不受”。实际上丰岛之战爆发后,光绪下诏对日宣战时,曾经下令:“著李鸿章严饬派出各军,迅速进剿。”因此,把甲午海战失败的责任全部推给清朝的皇帝和李鸿章是不对的,这就如同拳击手将赛场上失败的责任推卸给所在公司的老板和领队一样不合情理,拳击手的临场发挥不好或者战前训练不足也应该是重要的原因。如果指挥者认为此战必败,还可以选择到南洋避战,等待实力恢复后再战,避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

  二、驳甲午海军“装备落后致败论”

  有的文章说:“北洋海军参战舰艇吨位合计32396吨,日本联合舰队参战舰艇吨位达40849吨,中方也在下风”。实际上,北洋海军舰艇吨位共计31366吨,日本联合舰队参战舰艇吨位合计38401吨。就中日舰艇总吨位来说,应该是属于同一数量级,清军军舰的总吨位虽然少一点,但是并没有产生代差。再说,在舰艇航速方面,日舰除了航速最高的“吉野”(22.5节)比清军航速最高的“致远”(18节)航速高4.5节外,日舰航速最低的“西京丸”、“赤城”均为10.3节,其航速低于北洋海军航速最低的“广甲”(14节)。实际上,就舰艇编队作战而言,编队航速通常取决于航速最低的战舰,而不是航速最高的战舰。所以,从编队作战角度看,北洋海军的编队航速14节高于日本的编队航速10.3节,并非如某些文章所言“北洋水师战舰速度慢于日方是公认的”。退一步设想,即使清军舰速低于日本海军,也不一定会导致失败。比如丰岛海战清军“济远”最高速度15节,而日本“吉野”舰最高速度达22.5节,航速处于下风的“济远”舰照样把“吉野”舰打得“急转舵而遁”。

  还有文章认为北洋海军火炮射击速度低、“开花弹”少而“砂土弹多”、舰炮口径小等因素,也是导致清军失败的原因。实际上,中日甲午海战时,到底哪一方的装备总体上更先进还有争议,笔者认为中方略微占优,也有人人认为日方占优。但是,两国海军装备没有“代差”是没有疑问的。

  退一步说,即便清军武器装备落后,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战败。中国能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与我们非常讲究谋略和兵法的运用有很大关系。从装备方面寻找失败的借口,远不如从谋略和兵法上寻找败因更为客观。

  三、驳甲午海军“战法正确论”

  有的文章说:“开战伊始丁汝昌的受伤和旗舰定远舰的信号旗被打掉几乎发生在同时,失去了指挥信号系统的刘步蟾怎么去跟舰队发出变阵指令?”笔者认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从历史图中可以看出定远舰是双桅舰艇,前桅被打掉不能发令,后桅还可以发令;即使后桅也不能发令,当时舰艇之间的距离不大,可以采取相邻舰艇之间传递转信的办法,也可采用汽笛声号、灯光信号或者按照战前的作战预案进行;或者实在没有办法,像泰坦尼克号那样,按照战前规定好了的向空中发几个礼花弹表示转换成什么队形,办法总是会有的。相信北洋海军不会将整个作战的指挥信号完全依赖前桅。训练有素的海军,一定会有其它的办法来实施正确的作战指挥。大将粟裕说“打仗是最讲辩证法的,因为双方都是活生生的人在行动,敌人同我们一样也会动脑筋会走路,他打着打着变了招,我们就得跟着变,即使他不变,我们也常常要根据战场上变化的形势来变换打法。”战争是充满不确实的领域,战场上常常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在来不及请示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指挥员能否适应情况变化,围绕总的作战意图,适时做出决断,对于战局的发展至关重要。

  有的文章说:“这种情况下北洋海军的炮口与定远舰一致是没有问题的,——并非战前作战命令有误。”这个观点是不对的。实际上,单从战果上看,清军编队没有集中火炮射击,是显而易见的。编队舰艇火炮射击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世界各国的编队火炮射击通常有两个命令:一个是“编队统一指挥集火射击”;另一个是“编队各自指挥集火射击”。“编队统一指挥集火射击”的命令由编队枪炮指挥员(类似我军的编队枪炮业务长或者资深的枪炮部门长担任)下达,并进行试射和误差修正。而“编队各自指挥集火射击”是由各舰枪炮部门长(北洋海军叫枪炮大副)下达。射击过程中会根据多门火炮命中的弹丸或者弹着水柱组成的几何中心来进行修正。具体又分为三个步骤:“准备编队射击”或者“开始展开”,“开始试射击”,“进入效力射”。因为两个命令中都有“集火射击”的要求,所以这三个步骤的命令均由编队统一下达,才能达到集火射击的要求。

  有的文章说:“北洋海军人字队形采用的是类似利萨海战中奥地利舰队使用的阵型,奥地利海军在利萨海战中却战胜了意大利海军。” “北洋海军的意图是使用乱战冲击战术的横队,是当时世界流行,受海军界推崇的阵型”。笔者认为,该文的观点引用铁甲帆船时代的战例,来说明锅炉蒸汽炮战时代的舰队阵型的正确性,是不对的。人字队或者叫雁形阵,在铁甲帆船时代用于冲撞对方的单纵队是有利的,但是不利于发挥舷侧火炮的威力。利萨海战发生的时间是1866年,也是人类历史上铁甲舰之间的首次交锋,那时海军的火炮尽管在短距离内可以命中目标,但对舰船的铁甲影响甚微,利萨海战导致了后来出现的前射火炮和撞角舰艏的诞生。作战中,奥地利旗舰“马克思”号向“意大利”号撞去,导致“意大利”号在几分钟内沉没。甚至奥地利的木壳船“凯撒”号也撞击了一艘意大利铁甲舰,但自身被撞成重伤。由于那时的火炮威力较小,因此,舰艇本身也被看作是一件武器,通过撞击而产生的战果比火炮射击产生的威力要大得多。因此,用“人字队”去撞击“单纵队”的舷侧,更容易取得较大的战果,因而奥地利海军的队形和战法是正确的。而中日甲午海战是利萨海战28年之后才发生的,舰艇撞击战术已经被世界海军强国所淘汰。

  实际上,对于中日甲午海战最有参考价值的是1905年日俄之间发生的对马海峡之战。作战中的日本海军再次运用了单纵队来迎敌,正如笔者在此前文章中所说“就日军的单纵队来说,对于占据“T”字的上面一横的日军来说,有利因素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舷侧火炮的威力,也就是同一时间可以有更多门火炮对敌射击”。而北洋海军在锅炉蒸汽炮战时代仍采用铁甲帆船时代的人字队,无论如何都是错误的编队队形和战法。

  对马海峡之战,俄国海军虽然战败了,但其队形和战法并没有什么大错。起初,日俄双方舰队呈现“T”字对阵,俄国舰队处在“T”字下面的一竖位置上,但其迅速进行队形转换,也转换成与日本一样的单纵队,双方呈现“二”字形。就炮战时代的“T”字战法来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日德兰大海战中的英国主力舰队和德国的公海舰队的作战双方,也都是努力占据“T”字中上面一横的位置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舷侧火炮的威力,这一战法实际上持续了整个舰炮作战的时代。在导弹出现后,因为导弹可从更远的距离上先敌发现、先敌发射,舰队阵型的重要性已经让位于先敌发射。

  目前,对于甲午海战的研究,多停留在战略层面的分析,从战场作战指挥角度分析的研究偏少。从战术角度分析,历史学者中很少有人有海军作战舰艇任职经历,因而只能停留在从古人留下的资料中来分析。而在海军舰艇上干过的专业人员,又很少拥有研究历史专业方面的素养,比如笔者就缺少历史方面的专业知识,因而本文中的有些观点难免偏颇。对于甲午海战的研究,只有历史与海军专业相结合,才能得出更加全面公正的结论,避免仅仅从个人情感或认知的角度来解读历史。

  作为当代海军军人,对待甲午北洋海军失败的正确态度应当是知耻而后勇。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从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到齐师孙膑的雪耻败魏,历史表明,一个自强的民族,必然善于从耻辱中获得启迪和激励,从失败中汲取制胜之道。牢记甲午耻辱,确保甲午海战的结果不要再在当代重演,才能真正实现120年来中国海军扭转中日甲午海战结果的梦想。(作者是国防大学学者,曾经在海军168舰、170舰等五种型号的驱逐舰、护卫舰上担任过舰长)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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