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23日发表声明,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并发布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和识别区示意图。
“合理划设无需他国事先同意”
国防部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二〇〇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
“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军事专家孟祥青说,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不侵犯他国领土主权,不影响国际公认的飞越自由,主权国家完全有权利单方面决策,是否应该划设防空识别区、何时划设、划设多大范围等事项,无需事先取得他国同意。
军事专家尹卓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环境复杂。“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划设,正是基于这一形势的发展要求,是维护领土领空主权和安全的正当合法之举。”
“外国航空器进入需进行通报”
自美国1950年首次划设防空识别区以来,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划设了防空识别区。
专家指出,我国公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详细情况,是增加军事透明度的一个重要步骤。
军事专家张军社表示,东海防空识别区划设后,不仅可以提高我国防空预警能力,而且能够避免与外国航空器发生军事误判。如果外国航空器进入这一空域,需进行通报或采取其他规范措施,这对双方及时掌握海空情况有重要作用。
尹卓表示:“如果发现有来自海上方向的空中威胁和不明飞行物,将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识别、监视、管制和处置等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防空识别区
防空识别区是沿海国家或地区基于海防空防安全需要而划设的预警区域。濒海国家为防范可能面临的空中威胁,在领空外划设的空域范围,用于及时识别、监视、管制和处置进入该空域的航空器,留出预警时间,保卫空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