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间,台湾公民1985行动联盟号召组织了25万白衫军开展“万人白T凯道送仲丘”活动,就台湾装甲部队下士洪仲丘被虐待致死事件,提出3大诉求。针对3大诉求,台湾“行政院长”江宜华表示除了将重启调查历年军事冤案并全力侦办洪仲丘案外,还要在制度上让军事审判全面回归司法审判。(8月4日 人民网)
其实,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军队中都存在凌虐现象。例如,《纽约时报》等媒体最近就报道过2011年10月3日华裔美国士兵陈宇晖不堪忍受战友虐待而自杀的事件;俄罗斯圣彼得堡独立电视台2006年曝光的圣彼得堡伊兹马伊洛夫大街5402内务部队老兵凌辱虐待新兵录像片内容,让人毛骨悚然;韩国《朝鲜日报》声称韩国海军陆战队在3年内惩戒了施虐的士兵1335名,但是成效不大。
很多国家和地区军队中存在凌虐现象有其现实原因。军队的性质是国家和地区的“暴力工具”,要实现对外对内“强力”目的。因而,整个军队必须成为一个整齐划一的“整体”,每个军人必须成为军事机器内一个合格“零部件”,才能确保军事效率。而军队又不能像企业那样通过经济等手段来使这架机器运转下去,所以军人个体的服从和遵守纪律就变得非常重要。在军队,这一点一般都通过“思想教育”和“相关制度”两方面的严格落实来实现。如果“思想教育”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完善,仅仅重点着力于空洞的严格管理;同时,军官对下属,士官和老兵对新兵在思想上就“严格要求”和人权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就会释放人性中的恶,形成对施虐者的鼓励,并造成凌虐现象。据人民网报道,洪仲丘就是因为“携带有拍照功能手机进入营区,被处罚关禁闭7天,大热天施以体能训练,造成洪仲丘热伤害多重器官衰竭致死”。
受到凌虐的军人,往往会求助于军事法庭。而军事法庭其实也是为了军事机器的运转而服务。例如,《美国军事法庭指南》明确指出不仅“支持公正”,而且“帮助武装力量维持良好秩序和纪律,促进军事组织的效率和效力,从而巩固美国的国家安全”都是军事法要实现的目的。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军方眼中“公平公正”和军事效率效力比起来根本不重要,同时军事法庭也是由维护军事效率效力的人员组成,所以军事法庭的判决最后大都有利于施虐方。例如,美国军事法庭是临时机构,需要组成法庭时,由有权的指挥官临时召集法庭成员并挑选陪审团成员;美军陈宇晖被虐致死案的一名主犯仅仅被判决入狱30天并扣工资、降军阶,而另一名主犯仅仅被判决入狱6个月并退役。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普通法庭那样对凌虐案件进行审判,耗时日久,并极有可能会对军事效率效力产生不利影响。要解开这个“死结”,建立平衡有效的制度绝非易事,这也是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多年来治理军中凌辱事件效果甚微的原因。
此外,仅有制度的完善也不足以成事。韩国大面积落实了惩戒施虐海军陆战队士兵制度后结果“成效不大”的案例说明,仅仅着力于“相关制度”的改革,而不加强“思想教育”的落实,还是难以彻底消除军队中的凌虐现象,毕竟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只有人的思想认识水平达到了制度的要求,才能实现制度的目的。在自古以来,凌虐现象少、军纪好的军队都是用“正能量思想”武装的军队。
因此,台湾将实施的“军中管教、申诉制度、人权保障”等13项机制和制度改革措施确实是一大进步,值得期待。但是,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军队官兵维护人权方面的思想教育力度,并严格落实,才是消除台湾地区以及全球所有类似国家和地区军队中凌虐现象的关键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