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争议早有,美国在搞平衡

时间:2012-08-10 16:08   来源:环球时报

  关于南海权益的诉求和解决,一些利益相关方存在争议。

  中国对南海所有岛礁进行官方诉求,始于上世纪。1947年,我国划出“十一段断续线”(后减为九段),对南海诸岛全面诉求。断续线的意思:第一,不是领海线。国际法当时规定3海里领海,此外即公海,“十一段线”意指我方一侧所有岛礁属于中国。第二,我国拥有南海诸岛各自的领海。第三,对南海其余海洋区域以及海洋与海床物质的归属,中国政府当时未予诉求。

  1958年,国际法做出调整,领海扩为12海里。鉴于海权源于陆权,我国政府明确我国的领海源于中国大陆、台澎金马以及南海诸岛这些濒海陆区,言明台海区域除了大陆与台湾相向的各自12海里外,其余水域属公海。

  1982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接受了沿海国陆地往海洋方向伸展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与公海划分原则,也因此获得此前不曾拥有的在中国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特殊权益。与此同时,南海“九段线”圈围水域与其他南海国家的大陆架专属经济区普遍发生重叠。随着南海资源竞争的激化,各利益相关方的矛盾扩大与深化势在难免。就中国主张的对南海全部岛礁的领有权,我国的相关邻国曾或予接受、或不持异议,越南和菲律宾对此再清楚不过。

  美国表示它在南海问题上不持立场,这是不正确的。作为世界首号大国,它既不该没有立场搞夹带私心的平衡,更不该有错误立场。正确的立场是要求越菲回到它们曾经分别不诉求南沙、西沙群岛以及黄岩岛的传统立场,并退回到越南曾经反复表示的南沙与西沙群岛属于中国的正确立场。这样,关于南海诸岛的争议就将立刻消失。这是一个负责任的超级大国应该持有的立场。但是,美国从过去不挑战中国的立场,到现在要求各方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并对此予以法律化制约,实质就是在越南食言并以武力侵夺部分中国岛礁之后,剥夺中国以包括非和平手段在内的一切方式保护我岛礁国土的权利。

  如今,我国政府明确表示不诉求全部南海,我国的南海权益应该是:相关领海、大陆架专属经济区、诸岛以及周围水域、对于其他水域的权益。对前两项,国际法给予了明确的权益界定,基本是排他的,各方没有严重的原则性争议。对后两项,存有争议,譬如“诸岛周围水域”的“周围”界定,对在上述重叠区的权益分配等。美国不是这些争议的当事方,它所强调国际水域的自由航行权,也涉及中国的重大国家利益。美国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对我抵近侦察明显损害我国安全,没有任何正当性,昭显其双重自私本质。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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