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国时报》9日社论指出,带人带心,得刚柔并济,不能只是当滥好人,军中文化尤其如此,一味避免争端,息事宁人,甚至掩弊推诿,其结果就是赏罚不明,有弊者看主官是个笑话,刚正者更看不起这样的领导人。马英九身为台湾的三军统帅,3个月前宣示查察军中弊案,时限已届,“国防部”交出的成绩单只是一列长长的数字和“部长”陈肇敏给全台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强调台军肃贪防弊工作只是开始并未结束。照这样的处置和调查,台军中查弊既开始不了,遑论结束!
社论说,台“国防部”报告详述这3个月来,完成买官、卖官等情资搜集与查证5087件,全面清查过去十一二年间的将官人事作业910人;同时也清查了3220件工程案、16857件采购案、21402件财务案。这么庞大的数字,没有任何一个个案,是“国防部”列为有问题的,即使陈肇敏强调已经移送中将以下48件、142人到军高检,不过都还没定罪,陈肇敏的说法是:“这些我们认为是有异于正常的情况,但不表示他一定是有错。”连错都没有,还需要移送吗?而这段期间来,军检与特侦组联合项目小组唯一办成的个案,就是3个月前爆发的袁肖龙中将案。
“国防部”洋洋洒洒列举的数字彷佛很用心,但是,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调查?报告中也写得很详细,凡在电视节目上谈及或爆料论及弊案的名嘴们逐一访查,说法是有人不提供事证、有人不透露消息来源、有人联系根本不响应。试问:调查弊案是名嘴的责任吗?就是名嘴们爆了料不给消息来源,就成了“国防部”报告中的“查无实据”,这样的“调查”比记者采访还轻松,查得出弊案才怪。
更可笑的是,陈肇敏不忘呼吁:“曾在媒体揭露军中营私舞弊情事的社会贤达、退伍先进与袍泽,继续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追查不法。”“国防部”干脆请“社会贤达与先进们”自行扮演调查员兼检察官,一箩筐人、事、时、地、物交齐了给“国防部”,还省事些。
社论指出,就在“国防部”提出肃贪报告前,“海巡署”才爆发相关人员纵放走私渔货案,涉案者分军文职移送检方,唯一被起诉的是文职军官,至于移送军检的涉案军官,全部不起诉。连军检都官官相护,军中连包庇走私都查办不了,还能查什么大弊案?
荒唐的是,配合“国防部”查弊不力,“法务部”竟异想天开,要求“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研议修法,要求新闻制播及评论者确守新闻查证和平衡责任,侦查中案件不得评论。不论是媒体记者或电视名嘴都要为自己的报道和评论负责,当事人不满按铃控告者所在多有,有什么是现行法律节制不了,还需要另行修法者?
名嘴各有想法与立场,言论见仁见智,固然无法讨好所有人,但是,就揭弊而言确实发挥相当力量,高捷案是其一,尽管高雄法院判决无罪,但法官在判决书上言词严厉指责相关人等行径“令人不齿”,只是碍于高捷属BOT案,难用公务员贪渎查办,这样的判决已然难服人心,如果连“令人不齿”的行径都不能“评论”,台湾社会还谈什么言论自由?更甭提备受饭局争议的“检察总长”陈聪明,几次饭局和密会都是靠名嘴们的爆料,才让外界得悉原来检调龙头老大是如此不避嫌地与扁案相关证人酬酢往来,连黄芳彦潜逃离台都是靠名嘴公告周知。
陈水扁当局执政8年弊案无数,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爆料才有机会进入侦办。“法务部”提不出漂亮的肃贪报告,却莫名其妙地要订定限制评论条款,还敢说不是箝制新闻言论自由?社论最后说,国际组织对台湾当局廉洁低的评价让马英九怒而发飙,要求限期肃贪,两个“部会”直如作文比赛般地“纸上肃贪”,马英九要靠查不了案的“国防部”和禁止媒体评论弊案的“法务部”,不要说3个月,3年都办不出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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