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5月31日突然决定,将开庭调查陈水扁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恢复接受审判。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资深媒体人高源流的评论指出,如果把前几天台湾“检察总长”为郭瑶琪(台湾前“交通部长”)贪污案提起非常上诉一事,放在一起看待,不免充满为赦免及无罪化绿营贪官铺路的味道。
评论摘编如下:
台湾“高等法院”5月31日突然决定,将开庭调查陈水扁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恢复接受审判,这可能与陈水扁近来到处“趴趴走”,健康状况显得良好有关。不过,如果把前几天台湾“检察总长”为郭瑶琪贪污案提起非常上诉一事,放在一起看待,不免充满为赦免及无罪化绿营贪官铺路的味道。
陈水扁涉及的贪渎案件相当多。判决定案的部分,已经让他入狱服刑;仍在审判中的5个案件,则分别于去年和前年由法院裁定停止审判程序,还没有确定判决。
就入狱服刑的部分,陈水扁在服刑一段时日后,台当局“法务部”以他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随时有生命危险,必须交保在外医疗的理由将他保外就医,形成不必坐牢,可以“趴趴走”的乐活现状。
而停止审判的部分,虽然可以让陈水扁免于一个案接一个案被判刑的窘境,但也因为他所涉的这些案件一直处于罪刑尚未宣告的状态,不符合现行“赦免法”可“特赦”的要件,徒令绿营大佬争取他“特赦”的呼声口惠而实不至。
尽管如此,绿营大佬要求蔡英文当局,为陈水扁、郭瑶琪所涉贪污案“平反”的声浪,仍然持续而且愈来愈强大。有的指台当局“法务部长”邱太三不适任,有的直指蔡英文没有担当。
很突然地,台湾“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于5月25日为郭瑶琪的贪污案提起非常上诉。相隔不到1星期,台湾“高等法院”也决定于7月7日传唤陈水扁开庭,要调查他身体状况是否能接受审判。
郭瑶琪曾经至少5度检具各种理由,向台湾“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申请非常上诉,包括蔡英文就任之后也曾提出,但都被台湾“最高检”以无理由驳回。如今,“检察总长”突然接受申请提起非常上诉。
“检察总长”的理由是,对于收受贿赂罪之成立,就特定行为与财物交付上对价关系之认定,在法院审判实务上,有三种不同见解,自有阐释厘清之急切,乃提起非常上诉,期能统一见解。
意思是说,这次的非常上诉,不一定是为郭瑶琪的案件“平反”,而是要统一收受贿赂罪的“法律”见解。不过,这个理由很虚。因为,如果要统一“法律”见解,请台湾“最高法院”召开刑事庭会议就可以一槌定音,不必用郭瑶琪的案件搞非常上诉。
郭瑶琪的非常上诉提得可疑,那么台湾“高院”对陈水扁停止审判程序的调查,自然就容易引起联想。会不会陈水扁最近高调“趴趴走”和当着镜头不再发抖,就是想告诉台湾“高等法院”,他的健康状况可以重新接受审判了。有意让他那些尚未罪刑宣告的案件赶快了结,为自己获得“特赦”创造有利条件。
不过,台湾“法务部”得注意了!陈水扁既然健康良好,他被保外就医的原因就可能消灭了。不妨赶在台湾“高院”开庭前先找陈水扁鉴定一下,好决定要不要再把他丢回监狱服刑。(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