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湾“司法改革”第四分组会议20日通过决议。已有定论的案件或可翻案,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这其中隐含的“救扁”意味不言而喻。蔡英文当局的算盘是,当年司法机关判扁有罪,只有由司法机关“为扁平反”,才能平息质疑。这也是当局热衷“司法改革”原因之一。
评论摘编如下:
民进党当局上台后搞得如火如荼的“司法改革”昨天终于交出了首张“成绩单”:分组会议通过决议,被判决定谳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声请大法官“释宪”,换言之,已有定论的案件可借此翻案。
岛内舆论普遍认为,表面上看,这是为维护民众合法权益增设保障,但其中隐含的“救扁”意味不言而喻。虽然陈水扁已于2015年初获准保外就医至今、形同“释放”,但仍是戴罪之身,只有为扁“除罪”,民进党才能丢掉贪腐的包袱,安抚“挺扁”的基本教义派。而“司法改革”无疑是最好的幌子,通过扩大“大法官释宪”的范围,打着“为民请命、全民受惠”的招牌,救扁于无形之中,还可以堵住舆论的悠悠之口。
陈水扁家族的“世纪弊案”是民进党最大的污点和耻辱,每每被提起,绿营人士都有抬不起头的羞愧感,但民进党走的不是自我反省的正路,而是为了自我安慰,竟把扁案“定性”为国民党的“政治追杀”。这让民进党人找到了“精神寄托点”,在集体自我麻醉之下,扁彷彿变成蓝绿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民进党在野时,已极力向国民党施压要求让扁保外就医,最终如愿以偿。现在民进党全面执政,显然已不满足于只释放陈水扁的身体,从精神上为扁“恢复名誉”则成为蔡当局的新目标。
其实,为扁“洗刷罪名”,也等于是为民进党“洗刷污点”。蔡当局自然绞尽脑汁了。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下“特赦令”。但被“特赦”者须符合特定情况,包括一是对台湾社会有大功者,泽及其后人;二是“特赦”思想行为超越时代的政治犯、良心犯;三是案情“其情可悯”。陈水扁并不符合以上条件,倘若蔡英文强行“特赦”,必招致舆论严厉抨击。
正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局的算盘是,当年司法机关判扁有罪,只有由司法机关“为扁平反”,才能平息质疑。这也是当局热衷“司法改革”原因之一。虽然关于扩大“大法官释宪范围”的决议倾向不溯及既往,但现在的“立法院”为民进党“立委”把持,在“法案”中加入“溯及既往”的条文并非难事。而且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中不乏具有“台独”色彩的人士,无异于为扁翻案开了绿灯。
除了“司法改革”,蔡当局也培植了不少政治打手,为“救扁”制造舆论氛围。最近获蔡英文提名监委的陈师孟就扬言要惩罚办扁案的法官,以制造寒蝉效应。正如台媒所言,陈水扁当局虽贪,但至少尚有独立的“司法”以为节制,并为正义守护;倘蔡英文当局成功破坏“司法”独立,则贪腐巨兽将横行无阻,贪腐淫威将更凶于陈水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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