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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公投法”反映民进党色厉内荏本质

2016年12月29日 10:1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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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评社29日社评指出,台湾民进党主导修改台湾“公民投票法”,降低举行公民投票的门槛,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2003年台湾民进党第一次上台执政期间,为了以所谓台湾民意对抗大陆,制定台湾“公民投票法”。为了演练这部法律,台湾执政当局多次发起台湾公民投票。然而,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由于台湾“公民投票法”设置的门槛相对较高,因此,台湾执政当局发起的公民投票都没有过关。此次台湾民进党之所以修改“公民投票法”,就是希望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以强大的民意基础实现台湾独立。

  正因为如此,台湾民进党提出的修正案降低了举行台湾公民投票的门槛。但是,由于中国国民党不愿意被绑在台湾民进党“台独”分裂的战车上,因此,台湾民进党党团在台湾“公民投票法”修正案表决关键时刻,撤销了领土变更和两岸政治性协商举行公民投票的修正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拆除了炸弹引信,而只是说明台湾民进党领导人色厉内荏的本质。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并且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海峡两岸关系的政治原则。如果彻底抛弃“一个中国”原则,在处理海峡两岸关系过程中就会陷入历史的泥潭,甚至有可能会导致海峡两岸兵戎相见。正因为如此,在“一个中国”问题上绝对不能含糊其辞,绝对不能以任何方式分裂中国。

  台湾民进党之所以试图通过制定和修改“公民投票法”,将台湾未来的前途诉诸于民意,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对抗大陆,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不论是依照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决议还是依照台湾现行的“基本法”,台湾都是中国的组成部分,无论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都不能将台湾分裂出去。台湾民进党主导制定和修改“公民投票法”,旨在为公民投票提供程序性的规则,试图通过公民投票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但是,在修改“公民投票法”的过程中,台湾民进党领袖的所作所为让人们充分意识到,台湾民进党在处理海峡两岸关系问题上早已进退失据,举止失措。

  学术界普遍认为,台湾民进党执政期间,可能会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宣布台湾独立。第一种是通过修改台湾的“基本法”,将台湾的领土限制在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列岛,公然制造两个中国或者一个中国大陆一个台湾。第二种是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就领土问题广泛征求台湾居民的意见,试图通过公民投票为台湾独立争取民意支持。第三种则是通过台湾的“司法机构”解释“宪法”,把台湾的管治权悄然地改为主权,认为台湾管辖的地区就是台湾的主权范围,从而达到台湾独立的目的。无论从哪种情形来看,台湾要想真正实现独立都有非常大的难度。

  首先,台湾地区领导人通过修改台湾法律的方式,将领土变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列岛,把中国大陆的领土和台湾的领土区别开来,以此来创制国际法上的国家主体。这种做法本身公然挑战《反分裂国家法》,因此,很可能会导致台湾战争爆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台湾地区领导人不可能通过修改“中华民国宪法”的方式,直接变更国家领土,以此来实现台湾独立。

  其次,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制造台湾独立的假象。公民投票形式上包含了台湾自决的含义,如果在台湾公民投票的内容上作出实质性的规定,那么,台湾地区领导人可以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以台湾民意要挟实现台湾独立。陈水扁执政期间之所以颁布“公民投票法”,就是希望通过公民投票方式,宣布台湾独立。但是,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即使制定了“公民投票法”,台湾陈水扁当局也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公然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台湾独立。陈水扁的试探性公民投票,不仅耗费大量的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台湾岛内绝大多数民众充分意识到,台湾民进党没有胆量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独立。此次台湾民进党的政治领袖之所以撤回领土变更公民投票修正案,和当年的陈水扁有异曲同工之妙。台湾民进党政治领袖知道即使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变更台湾的领土,也很难实现台湾独立。如果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变更台湾的领土,那么,大陆可以通过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第三,如果由台湾“大法官”解释台湾的“基本法”,或者在处理具体司法案件过程中,就台湾的主权和领土问题作出“司法解释”,那么,有可能会造成台湾独立的假象。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台湾“大法官”在“司法解释”中涉及台湾的主权和领土,对台湾执政当局的管辖范围作出明确的说明,也未必能改变台湾是中国组成部分的客观事实。台湾“大法官”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夹带私货,就台湾管辖范围作出解释。但是,只要涉及海峡两岸关系问题,涉及海峡两岸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那么,台湾“大法官”的“司法解释”都是无效的。

  说到底,在处理海峡两岸关系问题上,台湾地区领导人明明知道根据台湾现行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宣布独立,但是,台湾民进党的政治领袖仍然执迷不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制造台湾独立的假象。台湾民进党一些政治领袖曾经直言不讳地指出,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国家”,因此,台湾任何情况下都不需要宣布台湾独立。台湾民进党重要人物吕秀莲曾经说过,“中华民国”在台湾,台湾就是“中华民国”,因此,台湾没有必要宣布独立。台湾已经独立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台湾既没有必要和大陆对抗,同时也没有必要自寻烦恼,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宣布台湾独立。这种自我安慰,犹如鸦片,不断地侵蚀着台湾民进党政治机器。台湾民进党一些政治领袖试图通过政治麻醉,继续自己的黄粱美梦。事实上,这种混淆主权与治权的荒谬言论,既没有明确的国际法依据,同时也不会得到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

  当前海峡两岸关系的核心是反对分裂的问题。台湾民进党取得执政地位之后,不断地把主权和治权混淆起来,试图通过强化主权意识,从而使台湾真正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台湾地区领导人试图把治权当作主权,不断宣扬台湾的独立意识。台湾地区领导人始终强调“中华民国在台湾”,实际上就是想要把“中华民国”和台湾划等号,最终实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此次台湾民进党主张修改“公民投票法”,就是希望通过公民投票方式解决台湾的领土管辖问题,通过公民投票约束两岸政治性协商活动,为和平谈判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制造障碍。

  大陆方面应当沉着应对。一方面必须深刻揭露台湾民进党修改台湾“公民投票法”的政治意图,旗帜鲜明地反对台湾民进党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裹挟台湾的民意宣布台湾独立。另一方面,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台湾民进党敢于铤而走险,直接宣布台湾独立,或者通过“大法官解释法律”的方式,把台湾领土限制在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列岛,那么,大陆方面应当依照《反分裂国家法》的规定,采用非和平的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台湾问题。

  台湾民进党在此次修改台湾“公民投票法”中的表现,令人哑然失笑。台湾民进党一些政治领袖一方面鼓吹台湾独立,可是另一方面,却非常了解大陆的底线,不敢越雷池半步。台湾民进党政治领袖的所作所为,让人们更加真切地意识到,台湾民进党政治领袖缺乏雄才大略,他们为了争夺政治利益不择手段。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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