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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为何又呼吁“特赦”陈水扁?

2016年10月19日 14:2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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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高雄市长陈菊昨日再呼吁蔡英文“特赦”陈水扁。澳门《新华澳报》今日刊载署名富权的文章分析陈菊提出“特赦”陈水扁的原因是何,并指出,按照台湾地区现行的相关规定,陈水扁并不符合“特赦”的要件。陈菊却地呼吁蔡英文“特赦”陈水扁,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甚么?

  文章摘编如下:

  蔡英文的 “姐妹淘”、高雄市长陈菊,继“520”前夕呼吁马英九“特赦”陈水扁之后,昨日又再呼吁蔡英文“特赦”陈水扁。

  陈菊昨日前往高雄市议会“备询”,民进党市议员郑新助质问她对“特赦”陈水扁一事的态度,指出自新当局上台后,很多基层民众向他反映,强烈要求“特赦”陈水扁,“再拖下去,走到那里都要面对基层的要求及批评。”陈菊则响应表示,此事是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若是政治问题,是越开阔越好,越宽容越好。”她个人也关心陈水扁,期盼他在高雄能平静健康生活。她强调,只要见到“行政院长”林全或蔡英文时,都会传达基层心声,盼望“立委”共同关心,若“特赦法”有不周延之处应尽速“修法”,让台湾走过风风雨雨,让社会和谐,因而她盼望新当局能够从速、合法、合情、合理处理。

  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发言人黄重谚则响应表示,蔡英文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前讲过这议题,相关问题还需要进行“司法”上研究,但最大原则是不让民众在这争议上继续对立,同时,现阶段最重要工作是确保陈水扁获得最好医疗照顾,并早日恢复健康。

  陈菊作为蔡英文的“姐妹淘”,而且还是蔡英文最信任的人,为何在明知蔡英文有“司法洁癖”,虽然维护陈水扁的司法人权,却并不同情陈水扁的贪腐犯行,而且也担心“赦免”陈水扁,令他恢复“无罪之身”后,可能会跳出来干政,对她造成困扰,何况“特赦”陈水扁后,将会令她争取连任倍添困难的情况下,仍然要“为难”自己的“姐妹淘”?何况,日前有媒体报道,陈水扁曾经痛哭流涕地恳求蔡英文对他实施“特赦”,但消息出街后,陈水扁却痛斥此消息“害”他,陈菊却地呼吁蔡英文“特赦”陈水扁,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甚么?

  或许,是陈菊对蔡英文在“双十讲话”中为林全“背书”,暗示不会也不能在短期内撤换林全,令在自己这一届高雄市长任期即将过半(11月下旬),在“年龄不饶人”之下未能及时当上其从政史上的最高位而焦急,因而以“特赦”陈水扁的议题来向蔡英文施压,尽快兑现此前的私下诺言,否则就是“特赦”陈水扁的催问没完没了,让蔡英文不胜其扰?

  又或许,是陈菊出于“革命情感”,以“两肋插刀”的勇气为当年“美丽岛军法大审判”的辩护律师陈水扁说项?此说有一定道理。不过更精准地说,陈水扁当时是与郑庆隆一道,担任黄信介的辩护律师,而没有担任陈菊的辩护律师,实际上陈菊的辩护律师是高瑞铮、张火源。何况,陈水扁、江鹏坚、尤清、谢长廷、苏贞昌、张俊雄等辩护律师,后来都很快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吃香喝辣早已从社会政治活动中讨到“回报”,尤其是陈水扁还攀登到最高峰,早已“扯平”。既然如此,也就没有“回报”陈水扁的问题。

  也或许,由于“质询”陈菊的郑新助“议员”,当年也是“美丽岛辩护律师团”的成员(为施明德辩护),陈菊面对他,心中有压力,而不得不顺应他的话题虚与委蛇?

  其实,即使是曾经担任过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郑新助等人,也是在明知不具“法源”依据的情况下故意乱问,而陈菊也正因为按照陈水扁的个案,在现时阶段并不困难实施“特赦”,因而才指出“此事是法律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不管是要“免除其刑”(不用关),或是“罪行无效”(没有罪),先决条件是都必须是“受罪刑宣告之人”,也就是“有罪的人”。

  而按照台湾地区现行的相关规定,陈水扁并不符合“特赦”的要件。这是因为,其一、“特赦”必须是针对已判决定谳的案件实施。而陈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贪污案,至今有龙潭洗钱案等四案三审定谳确定有罪,辜仲谅等两案无罪,另外有“公务机要费”等六案正在审理中。即使是蔡英文有意“特赦”陈水扁,也只能是先行“特赦”其已被法院三审定谳的龙潭案等四案;至于其他正在审理的六个案件,蔡英文只能是每逢有罪定谳一案才能“特赦”陈水扁一次,直到“扁案”全部结束为止。但问题是,现在陈水扁正“保外就医”,按规定倘被告患有重病(这是获批准“保外就医”的最基本依据),法院不得开庭审讯。因此,除非是陈水扁返回监狱服刑,法院才具有条件开庭审讯。因此,陈水扁的申请“保外就医”,其实是弄巧反拙,除非是他认为国民党将会长期执政,不会“特赦”他;或是以为蔡英文在当选后,会立即“特赦”他。

  其二、正如前述,“特赦”只是免其“刑”,并没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陈水扁获得“特赦”,但其贪污罪名仍然“背”在身上。而按台湾相关规定,凡犯“贪污罪”者不得参加各种政治公职选举,也是等于被判处政治死刑。这也正是当陈水扁知悉媒体报道他向蔡英文恳求“特赦”后,发那么大的火的主要原因。当然,“大赦”是既免其“刑”更免其“罪”,这是陈水扁最希望能够得到的救济方法。但“大赦”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特赦”则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较复杂,“特赦”的出席则相对简单得多。倘是为了陈水扁一人而实行“大赦”,台湾地区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将立即获得释放,他们将会对陈水扁感恩戴德,但可能却会激怒所有希望台湾地区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的普通平民。倘果如此,蔡英文要连任?难过登天!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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