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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当局不过是“自己的烂摊子自己收”

2016年08月22日 10:49: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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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高速公路收费员安置争议,新当局官员和绿营民代均将责任推给“前朝”,台湾《联合报》20日发表社论表示,不管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案子如何解决,新当局最多只是“自己的烂摊子自己收”,推给“前朝”和“旧政府”,不仅仅是推诿塞责,根本就是自打嘴巴。蔡英文或林全或林万亿,都曾经是问题“始作俑者”的重要环节;“前朝”事实上正是自己而不是别人,说出来不脸红吗?

  社论摘编如下:

  台湾高速公路收费员安置争议,在蔡英文亲自出手后看似获得解决,却也引发更多公平性和正当性的疑虑。可议的是,新当局官员和绿营民代均将责任推给“前朝”,“政委”林万亿说,对“前朝”的错误,当局概括承受;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发言人黄重谚则说,“前任”“交通部”和远通签约内容对劳工不利,蔡英文会晤徐旭东是“为照顾劳工权益,弥补‘旧政府’的执政缺失”。这些说法,均把箭头指向当年的马英九当局“八年遗毒”,而新当局则是帮忙善后;但翻阅历史事件簿,事实却非如此。

  台湾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最初原规划由当局自建,但2000年政党轮替后,出现政策大转弯。陈水扁团队在2002年取消“公办”计划,改采BOT(编者注: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次年甄审结果,远通等三家公司进入最终审议。不料,随后爆发前“交通部长”林陵三之机要宋乃午的收贿案,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撤销远通的最优申请人资格事件;电子化系统的建置案因此一波三折,也弥漫弊案阴影。

  2006年此案交到苏贞昌“内阁”手上,当时负责与远通协调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时的“行政院副院长”、现在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其间,台当局一度将终止和远通的合约,但在蔡英文等人“力保”下,“行政院”接受了远通提出的条件,2007年8月高公局与远通正式完成签约。至于引发收费员抗争的“百分之百安置”方案,远通公司早于2005年作出承诺,也明载于该公司和高公局的契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上一轮的民进党主政时代。

  当然,也不能说后来承接的马当局完全没有责任。毕竟,在后续的系统建置过程中,远通发生若干无法履约的波折,而当时马当局似乎拿不出有效的办法处理。但无论如何,归本溯源,引发抗争的几个主要争议点,包括公办改成BOT、远通以较落后的系统获得最优申请人资格、被撤销最优申请资格却又“败部复活”,以及当局与远通签订对劳工不利的契约,主角都是“前朝”的民进党当局;至于“前朝马当局”,只扮演履约角色而已。

  撇开“政党轮替”不谈,单就当局的责任看,要把问题全推给“前朝的民进党”也不完全正确。当年与远通的协调过程,除了蔡英文曾有“关键角色”外,现任“阁揆”林全当时亦担任扁当局的主计长和财长,在扁当局将高速公路电子化由公办改为BOT的过程里,这位“大帐房”难道没有任何角色?至于说出“概括承受前朝错误”的林万亿,2006年5月到2007年5月间担任扁朝“政委”;在这段缔约关键期,林万亿放任这个“对劳工不利”的合约签订,又难道无责?

  因此,不管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案子如何解决,新当局最多只是“自己的烂摊子自己收”,推给“前朝”和“旧政府”,不仅仅是推诿塞责,根本就是自打嘴巴。

  新当局上台三个月,施政跌跌撞撞,把责任推给“前朝”,似乎成了绿营上下的“标准作业程序”。桃园机场淹水如此,华航空服员罢工如此,军方出乱子一律如此,一例一休的争议亦不例外。更不用说,两岸陷入僵局,当然全推给马当局“太倾中”;民众完全看不到新当局一肩扛起的气魄。

  蔡当局上台将满百日,许多民众都期待新当局能拿出新的作为。但治理本来就有其延续性,政党轮替的意义本来也就要兴利除弊;如果新当局无法用符合公平、正义的手段推动施政,却动不动就用“前朝遗毒”为由来推卸责任,恐怕很难获得民众认同。

  更何况,在高速公路收费员安置与补偿的争议上,根本不存在“前朝遗毒”的因素。不管蔡英文或林全或林万亿,都曾经是问题“始作俑者”的重要环节;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说的“旧政府”和林万亿说的“前朝”,事实上正是自己而不是别人,说出来不脸红吗?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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