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民进党党团日前经过讨论,通过民进党党版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监督条例”)。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对此特别表示,这是透明、公开、强化监督的监督条例,两岸协议不管是谈判前、签署前、签署后,都要受到“立法院”监督;并强调监督是“立法院”的主动权,所以未来就以民进党版草案为主,新当局的“行政院”不会再提任何版本。
柯建铭另外指出,在第一、二阶段都会纳入“国安审查”,若有危及安全之虞,应立即停止谈判;也会在三个阶段,强化与社会的沟通。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评论说,若是“立法院”最后按照该“监督条例”通过,行政部门在进行两岸谈判时将毫无弹性可言,明显有“立法权”凌驾“行政权”之嫌。这也难怪有民进党“立委”表示,这样严格的监督机制,举世罕见,等于是要按“立法院”的要求去签署协议。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刘国深日前指出:民进党版的“监督条例”如果真的通过,很可能现有的协议都难执行,双方之间的政治交集甚至互信基础全然被破坏掉。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表示:“监督条例”成了阻挡两岸协商的工具,让两岸不能谈、不敢谈、谈成了也无法生效,完全不是释放善意;另强调,若蔡英文真的要释放善意,要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及其核心内涵,将两岸关系的本质讲清楚。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发表评论说,大陆学者都认为该“监督条例”缺乏善意,意味着若照“监督条例”通过,不仅两岸协议不再,关系也将难以“维持现状”。换言之,新当局对“监督条例”的态度,将决定两岸关系的未来走向。评论还说,不论基于内外在形势考量,采取何种作法,台湾新当局都不应忽略大陆学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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