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海峡时评  >   政治

台媒:洪秀柱主张两岸和平协议的勇气

2015年06月15日 09:0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评论说,应该会成为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2016年大选的洪秀柱,以推动两岸签署和平协议(或协定)为其重要的两岸关系政见,显得十分亮眼。

  在民进党尚未对此有所反应之前,台湾方面陆委会发言人就先表态说,在岛内有足够共识前,台当局不会贸然推动。其实,当然就是现台当局没推动或推动不成,才会成为候选人的政见,已经实现了的两岸直航等等,也就不会是洪秀柱的政见。

  这反而显衬洪秀柱有勇气去追求台湾内部的足够共识。因此,台当局各部门对于新候选人的政见,只要表示尊重即可,以免被其他政党利用,这也是同一政党的台当局对新候选人应有的态度。

  实际上,2008年大选时,马英九就已以两岸和平协议为政见,而且力度不小,对其选情无疑是正面的。所以他在第一任的就职演说中,列入了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其后,此项议题在台湾各个民意调查中,都获得过半数的支持,鼓舞了马英九明确表示要在第一个任期内完成签署。

  遗憾的是,台当局终究未能克服民进党等“台独”势力的抹红抹黑,甚至可能还有外力干预,以致变成所谓台湾内部没有共识。然而,有多少比例的共识才叫做共识?是非常吊诡的。已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或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都是在民进党大力反对下完成的,这是台当局基于对全球趋势、台湾出路而做出的负责任的决策,而未以没有足够共识作为逃避的理由。

  2008年马当局组成后,当时的陆委会对于ECFA(CECA)也曾印发说帖称,由于台湾内部“尚无共识”,“不会贸然推动”,后来因为马英九强调ECFA是他的竞选政见,已通过民意检验,终于才堂堂上路,并为台湾开拓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不可否认地,两岸和平协议属于政治谈判,其复杂度比经济性的协议更多。然而,既然近年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获台湾主流民意认同,那么如果能用协议的方式加以确保,谁曰不宜?本来台湾考量双边协商就是以互利或对台有利为原则,毋须“闻政色变”。若有利,无论是经济或政治领域的协商,都值得推动;若不利,自应绕开,而不是心存畏惧、怀抱敌意或毫无意义地排斥任何政治性的议题。

  因此,洪秀柱把当年马英九的政见却未完成的两岸和平协议,提出来大声疾呼,就表示她有争取多数民意争取的雄心,是值得肯定的,将可促进台海局势和平稳定更上层楼,两岸关系行稳致远。

浏览精彩评论 进入评论频道

 

[责任编辑:李杰]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