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13日社论指出:在柯文哲牵线下,富邦与诚品就松烟文创争议达成共识,由诚品买下旅馆及商场产权,并依营收向北市府缴交权利金。柯文哲对此颇为自得,声称市府每年可望多收60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高兴不到一天,这项“成就”随即破灭;原因是BOT案的产权依法不能私自转让,诚品和富邦的买卖协议并不可行。
这样几天内两度逆转的过程,暴露出柯文哲的三大要害。第一,是法治认知的欠缺:柯文哲显然对BOT案的本质及要件没有任何认识,对各方的契约也未详察,才会以为两家企业谈妥条件即可成交。殊不知,法律对政府与企业和企业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严格规范,必须依法行事,不能私相授受。北市府在松烟BOT案中是签约的甲方,其间权益寸土必争;但柯文哲在三方会晤中却表现得像“路人甲”,而让诚品反客为主变成了主角。
第二,是对正当程序的蔑视:柯文哲和廉政委员稍早一再指控马英九与郝龙斌与企业“密会”,可能出卖市府利益;事实上,如果是十多人的大阵仗会晤,很难以进行秘密交易而机密不外泄。反观柯文哲,不仅主动居间牵线,更单枪匹马与两大企业首脑(童子贤为诚品大股东)进行闭门会议;游说的结果,是与他友好的企业大获全胜,而市府在其间的角色却不见了。试想,根据柯文哲目前操作五大案的标准,如果4年后新任台北市长也要毁约或清算旧帐,柯文哲这段“密会”企业逼退某方、并让另方获益的过程,将被如何炒作?
第三,是施政原则与利益的混淆:柯文哲声讨松烟文创,主要是认为场地租金太高,一般创业者无力承租,这显示鼓励并扶植文创是他主张的目标;也因此,他才能义正词严地以“合法不合理”、“社会观感不佳”为由,要求富邦降低租金。然而,在介入协调后,柯文哲喜孜孜地宣称诚品日后将“年缴600万”,仿佛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至于昂贵的租金要不要调降,乃至如何协助文创人进驻等,立刻绝口不提。请问,柯市府打松烟文创4个多月,难道就为增加600万权利金?或者,柯文哲先前那些堂而皇之的扶植文创言论云云,其实只是烟幕弹,目的在为自己的友好企业护航?
松烟文创之争,意外扯出富邦和诚品的长年心结,让人惊讶。富邦和诚品都是形象良好的企业,却因为此BOT案的“二房东”和“三房东”合作关系撕破脸;可见,松烟文创从无到有其实并不容易,需要投入许多心力经营规划,而非如柯文哲所指的企业唯利是图,“刀叉吃人肉”。包括,诚品规划、装潢的旅馆资产,为何在去年11月以5.1亿元出售给富邦?而富邦尚未支付分文,如今为何又要经柯文哲协调由诚品买回?这些复杂的商业操作手法,必须深入检视其间合约关系,才能得悉原委与是非。遗憾的是,柯文哲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就胡乱丑化业者,甚至将他们推到公众面前公审,接受四面八方而来的矢石;这种行径,难道不是对企业的摧残?
以柯文哲之矛,攻柯文哲之盾,他上任后大发神威所射出的箭,其实正逐渐落回自己身上。柯文哲大批前任市长“密会”厂商,结果他自己快速蹽入政商密会的窠臼;他以为可以用威吓手段逼迫厂商就范,结果却暴露自己对法治和商业合约的无知;他以为可以假藉市长官威协调企业纠纷,却让自己的立场偏袒无所遁形;他高举发展文创的旗号,却未曾见他提出任何具体作法;他动辄扬言要“收回”BOT案,最后却以年增600万回馈金而沾沾自喜;他大骂马市府给巨蛋零权利金是“图利”远雄,却不知高雄巨蛋除了零权利金,高雄市府还要支付15亿元给厂商。他画设的每一条红线,他都自己践踏,他骂企业“社会观感不好”,其实,他的无知而自信也渐让社会觉得观感不好。
柯文哲提出问题、直攻要害的方式,乍看之下都很迷人;但看他解答问题的方式,却是荒腔走板,一味蛮干。他的矛看似无坚不摧,他的民粹魅力也是举世无双的盾;但当市民懂得用他的矛来试他的盾,真相就分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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