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台“军事审判法”的修订,备受瞩目的原台陆军连长林毅夫“叛逃”案也被移交金门“高分检”,当年的通缉令能否因此撤销,再度成为岛内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短评指出,当年两岸还处在军事对峙的年代,叛逃事件非同小可,如今看来不过都是时代的悲剧。过往内战的残酷历史已经过去,两岸都要学习往前看。
短评说,有关是否让林毅夫返台之事,讨论已多,在李登辉、陈水扁主政时期都曾考虑让他回台探亲,甚至“国安会”都成立项目为他作好返台的沙盘推演,皆因“国防部”站在法律的观点坚持,使得他的返台无疾而终。即使91年他的父亲过世,也无法返台奔丧,对于人子而言都是至悲至痛之事。
文章指出,如今朝野两党“立委”也多半认为,“军人叛国”没有时效性,而且“国防部”认为他持续积极参与共党活动,犯行属“继续犯”,“通缉”依“法”有据;法界有人认为他应属“既成犯”,台湾在80年代已终止“动员戡乱”,至今追诉期已过,应该撤销通缉。“金门高分检”显然采“继续犯”认定,对林毅夫继续发布“通缉”。
文章还说,站在法律的立场都可以找到撤销或不撤销的依据,我们要强调的是,两岸关系在终止动员戡乱之后就已经不再是敌对的内战关系,有关两岸的交流互动还有许多法令是跟不上现实脚步的,即使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也还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因为法案是朝野立委妥协出来的结果。
文章最后指出,林毅夫的案件也是两岸关系中不合情理的一环,“动员戡乱”时期既已终止,他的追诉期已过,就没有理由不让他回来,且两岸的互动早已进入和平发展时期,没有必要在“继续犯”中作文章。就让时代的悲剧随着非战时的军事审判制度走进历史,基于人道精神,让林毅夫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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