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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触目惊心 台军方层层违失

2013年07月17日 10:40: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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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陆军下士洪仲丘在退伍前夕被虐死一案,连日来引发舆论严厉抨击。台湾“国防部”就洪仲丘案提出第二波惩处名单,“国防部长”高华柱并为此一度请辞。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从层层违失看来,军方相关部门除了滥权成习之外,在软硬体制度上的松散已到“环环松脱”的地步,对错误的矫正和稽查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形成“一步错,步步错”的恶性循环。这样的制度松动,借由一名下士无谓的牺牲而得以揭露,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社论摘编如下:

  台湾“国防部”就洪仲丘案提出第二波惩处名单,“国防部长”高华柱并为此一度请辞;连同第一波惩处的27人,此案共有37名高低阶官兵受到处分。然而,对比大规模的惩处与“国防部”的调查报告,却仍无法让社会对洪仲丘之死释怀:在军方眼中,这是“制度杀人”还是“集体陪榜”? 

  经过法医解剖,认定洪仲丘是“中暑”引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不全症”致死,并无遭到殴打的痕迹。尽管如此,这并不能说明洪仲丘未曾遭到肉体及精神凌虐;因为造成身体如此严重的热衰竭,必然是连串过度的操练折磨所致。在排除“恶意致其于死”的因素后,洪仲丘案着力关键便放在:一、判处禁闭处分之不当,谁该负责?二、现场戒护员为何对洪仲丘体力不支的求援置之不理?三、监视器不明空白及救护车送医未鸣警报之原因为何?  

  根据“国防部”公布的8页报告,洪仲丘从接受悔过处分到被过分操练至暴毙,是一连串的“行政违失”所构成,可谓“关关都出错”。包括:一、“义务役”的洪仲丘却接受“志愿役”士官的处分,是引用了错误的法规;二、连部作出不当决定后,旅部却未依必要程序召开评议会议审查纠正;三、禁闭室格局不符规定,无窗又缺乏抽风、散热设备;四、洪仲丘的身高体重比属于“高危险群人员”,却在危险天候接受超乎体能所能承受的操训,且戒护干部未理会其两度求救。  

  从这层层违失看来,军方相关部门除了滥权成习之外,在软硬体制度上的松散,亦确实已到了“环环松脱”的地步,使得对错误的矫正和稽查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乃至形成“一步错,步步错”的恶性循环。这样的制度松动,借由一名下士无谓的牺牲而得以揭露,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除了“国防部”调查报告中揭露的种种行政违失外,更令人感到痛心的,其实是军中那种遇事畏怯、一味矫饰的心态。试想,洪仲丘身亡至今已经两周,而“国防部”先前的处理却一直回避公开真相,拒绝对家属及公众坦白事实;而在另一方面,却又祭出长串的惩处名单,罗列了从“下士”到“上将”各种高低阶官兵。如此作法,似以为可以用“大规模惩处”来堵民间的悠悠众口,以掩盖性质最严重的犯罪与错误。

  事实的发展,则正好相反。军方回避真相、却大举惩处的不对称作法,收到的只是反效果,让民众觉得其中必定“另有隐情”,才需要如此大张旗鼓上纲上线。不仅如此,“国防部”发言人随即宣布要废掉“禁闭室”及取消悔过惩罚制度,更让人觉得已心虚到方寸大乱的地步:只因为一次操作失误,便觉得禁闭悔过制度可以全部毁弃,这真的是正确的反省吗?包括高华柱的请辞,固然是在回应外界的众声批评,但就事论事,“国防部长”为无关其权责的下士之死去职,岂合乎比例原则?  

  归根究柢,如果“国防部”一开始即坦直面对洪仲丘案,公布调查报告、诚实说明原委,又何致惩处了大批官兵仍平不了民怨?在洪仲丘家属而言,要讨的不过是一个真相和公道;但军方却左闪右躲、指东说西,以为可以用惩处平息洪家愤怒,这不仅民粹,也错估了百姓的智慧,更贬低了自己。再说,如果军方的调查公允无私,何致第一波惩处非要祭出多位将官“陪榜”,甚且要将奉命救人的医官法办,却漏掉了更严重失职的戒护士及辅导长等人?包括下令非要把洪仲丘送禁闭悔过的副旅长何江忠,误用法条又滥权施压,却仅记一大过,直到舆论大哗昨天才急急声押,如何教人心服?  

  若非洪仲丘家人苦苦紧追,若非媒体和民众高度关切,若非高华柱终于回岛处理,“国防部”能不能及时公开洪仲丘案调查报告,恐怕还有疑问。洪仲丘案暴露了军方内部行政“关关违失”的弊端,对高华柱而言,此刻的他想必备感沉重。但必须提醒的是,军中干部推诿矫饰、军人面对社会怕事畏怯,才是一个“国防部长”在领导上更大的挑战。高华柱必须借此事件整顿纪律,把松脱的制度重新建立起来;也唯有教导军人学习坦诚与自重,才不致面对社会手足无措,或一味企图遮掩。  

  试想,军中若连弟兄急病送医都要换便服,救护车甚至不敢鸣警笛,低调至此,这教军人把尊严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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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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