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公务船日前射杀台湾渔民案令人震惊,性质极为恶劣。
第一,野蛮使用暴力。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船只不分青红皂白对台湾渔船射击。当事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是一艘小船,一名船员中弹死亡后,菲律宾公务船仍继续追赶、扫射台湾渔船,致使船上设备严重损毁,失去动力。这是一种野蛮行为,纯属过度使用暴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台湾渔民。
第二,事后多方狡辩。
菲律宾执法部门先是相继否认与事件有染,然后由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出面承认向台湾渔船开火,但辩称菲方系“向渔船器械开火,目的是迫使船只无法继续作业”,并坚称 “如果有人员死亡,我们表示同情,但不会因此道歉。”菲方显然想用这种辩解来逃脱对这一严重事件的责任。
第三,强行宣示管辖。
事发地点在台湾屏东县鹅銮鼻东南方约170海里处,属台湾与菲律宾渔业重叠海域。但菲方声称事发地点位于“菲律宾水域”, 菲方海岸警卫队开火逼停“非法渔船”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尚未明确划界、存在管辖争议的海域,菲方企图依靠致命武力宣示对有关海域拥有管辖权。
菲律宾执法部门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台湾渔民动粗,哪来的底气?
按照台湾主管部门的说法,渔船当时处于台湾的“暂定执法线”以内,并未越界作业。退一步讲,即便是台湾渔船“越界”进入不存在争议、明确由菲方管辖的海域,菲方公务船也不能随意向渔民开枪,只能采取最低限度行动阻止“侵权”行为。更何况这次事件明显是发生在双方传统渔业重叠海域。
联想到近来菲律宾官方屡次表态要“强化”针对中国渔业船队进入“菲律宾领海或者专属经济区”的举措,显然菲方执法部门的上述举动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受到其国内对外示强政策的激励和纵容。菲方这样做,最终目的就是要用野蛮执法吓阻包括台湾渔民在内的中国渔民,对内显示菲律宾政府的“坚定”,甚至借此向中国大陆示威,并靠单方面实际行动来划定自己认定的海上“管辖范围”。
菲方的野蛮行径理所当然地受到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强烈谴责。由于事件涉及菲律宾和中国台湾,中国外交部和国台办发言人分别发表谈话,对此事件表示严重关切,要求菲方立即进行调查,并尽快作出说明,给受害渔民一个交代。中国政府的表态用词严厉,要求明确,体现了对台湾同胞生命福祉的关切和对菲方粗暴处理海上问题的严正立场。这一反应是负责任的。
决不能允许菲律宾违反国际法在海上撒野,对尚未划界海域搞“一家说了算”,肆意侵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渔民的合法权益。菲方曾多次过度使用暴力对付中国大陆和台湾渔船、渔民,去年在中国的黄岩岛海域甚至派出军舰骚扰、抓捕正常作业的中国渔民。中方除继续动用外交渠道向菲方施压、要求其对枪杀台湾渔民案作出应有交代外,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有关海域的执法巡逻和应急反应。
中方在海上不主动挑事,但如菲方继续非法粗暴对待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渔船、渔民,中方海上执法力量应及时、有力予以反击,保护中国大陆和台湾渔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渔民的合法渔业活动在恐惧中进行。为此,两岸海上维权执法合作刻不容缓,应以适当方式进行。(华益文 国际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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