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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材:“购岛”闹剧是赤裸裸的诈欺

2012年09月18日 07:41: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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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渔民举行反日示威,号召两岸同胞共同保卫钓鱼岛。王文摄

  ——访台湾著名国际法专家赵国材 

  日本政府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悍然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近日在海南出席第二届“两岸共同维护中华民族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研讨会”上,台湾著名国际法专家赵国材教授表示,日本政府此举目的在于混淆视听,强化“实际控制”,以便逐步对钓鱼岛进行窃取,“窃占别人的所有物进行所谓‘买卖’,这是赤裸裸的‘诈欺’行为”。

  买卖双方都不是合法所有者

  赵国材表示,日本政府所谓的“购岛”合同,是一份欺诈世人、挑衅国际法规则的非法空文,因为买家卖家都不是土地的合法所有者。

  日本通过《马关条约》窃取台湾后,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请“借用”钓鱼岛,并获得“无偿借用”钓鱼岛群岛30年的权利,其后,古贺辰四郎的次子古贺善次“继承”了对钓鱼岛的“所有权”。1972年后,埼玉县栗原家族陆续向古贺家族“买下”了钓鱼岛列屿中的南小岛、北小岛和钓鱼岛主岛。

  赵国材说,日本政府与石原慎太郎挑起“购岛”风波,实际上是在演一出双簧戏,意在通过对岛屿“所有权”的交易,一方面强化“有效管理”,另一方面混淆国际上和日本国内对钓鱼岛主权问题的认知,进而改变钓鱼岛现状。

  赵国材指出,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日美《归还冲绳协定》中包括“尖阁列岛”,这是日方常常引用以证明其在国际法上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主要依据。日本首相野田甚至公然宣称钓鱼岛“不存在领土问题或所有权问题,因为日本实际控制着这些岛屿”。这是强盗逻辑,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

  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协定,私自将钓鱼岛列岛的行政管辖权随同冲绳管治权一起交予日本,引发两岸及海外华侨华人的强烈反对。当时,台湾的青年学生纷纷走上街头游行抗议,向美国驻台“使馆”递交的抗议书就是由赵国材撰写。迫于压力,美国政府不得不做出澄清,公开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归还冲绳协定》实质上是“左手交给右手”,因为“私相授受”是不符合国际法的,中国的领土怎么能由美国作为“礼物”送给日本呢?

  赵国材表示,在战后领土归属问题上,日本只能严格遵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根据日本接受的《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主权采列举式的方法,仅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其他由签署国(包括中、美、英等国)所决定的小岛,日本窃取的所有中国领土应该归还,这当然包括作为台湾所属岛屿的钓鱼岛在内。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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