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绿阵营为了所谓的“政治和解,终止对抗”,称将继续推动连署,要求“特赦”陈水扁。台湾《联合晚报》28日发表社论指出,“特赦”陈水扁的条件是否成熟,连民进党内都有不同意见,扁若坚不认错,一旦获得赦免,势必冲击社会的价值观,造成许多人心的不平。陈水扁的罪与罚,解铃还需系铃人。
社论摘编如下:
深绿的“一边一国”联线昨晚决议,为了“政治和解,终止对抗”,将继续推动联署,要求马英九“特赦”陈水扁。不过,“马赦扁”的社会条件是否成熟,连民进党内都有不同意见。这个议题的关键,恐怕还是在陈水扁自己身上。
对于卸任领导人给予礼遇,是一种常态。卸任领导人若因司法案件而判刑,给予特赦,也时而可闻。然而,特赦既然是以政治力量解消司法诉追,若想“政治和解”,当事人也应符合相当条件,让社会纷争释疑,才可能“终止对抗”。特赦陈水扁之议,早已喧嚷多时,至今仍有反对声音,甚至民进党内亦有人迟疑,不能说与此无关。
扁案应否“特赦”,目前至少存有两大因素考虑。第一是司法的技术层面。陈水扁除了“龙潭案”等已判刑定谳,尚有“公务机要费”、“二次金改”等大案还在审理中,就算赦免现在有罪确定的部分,未来还可能有其它案件被判刑必须执行,届时如何处理,将是一大难题。
第二是社会的心理层面。“特赦”是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权力,但行使特赦权,必须考虑民意。“赦免法”虽未规定获“特赦”者必须“后悔有据”,但罪犯想获减刑或免除刑之执行,尚且要“行状良好”及“有改过自新的迹象”,何况是罪刑的赦免?扁若坚不认错,一旦获得赦免,势必冲击社会的价值观,造成许多人心的不平。
陈水扁造成社会分裂,令很多人觉得罪无可赦。若论情理法,他的司法人权还是应得到保障,不论是申请保外就医或移监,都不该因为他的特殊身分而获差别待遇。但“特赦”毕竟是一政治议题,陈水扁的罪与罚,解铃还需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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