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的岳母吴王霞因感冒并发肺炎日前过世,值此台湾地区领导人暨民意代表选举前的敏感时刻,陈水扁奔丧是否牵动选情,再次引发关注。台湾《中国时报》3日发表社论指出,受刑人奔丧属其依岛内法律该有的人权,依往例只要提出申请,原则都会准许。时值岛内选举的敏感时期,陈水扁奔丧一事想要“单纯化”也并不容易。
社论摘编如下:
就陈水扁的政治性格和选举利害考量,可以想见当人道碰上政治,陈水扁和他正在竞选民意代表的儿子陈致中再低调都希望有利于选情;但就司法独立及依法行政的角度,不论蓝绿都应该把选举算计摆两旁,让陈水扁奔丧单纯化。
受刑人奔丧属其依岛内法律该有的人权,依往例只要提出申请,原则都会准许,不会有任何刁难。根据岛内“法务部”和台北监狱的说法,对扁奔丧事宜,一切依照法律规定,不会有特殊考量,几项大原则包括:第一,依照人道关怀准许奔丧,原则不会在发丧日,而是选择在发丧前挑一天让陈水扁返家;第二,奔丧以24小时为限,换言之,当天即须返回北监;第三,避免节外生枝,原则不会让扁搭乘大众运输工具,而以专车往返;第四,戒具全程不会松绑;第五,非属奔丧之事不予同意,诸如不得受访或公开谈话助选等,否则将影响日后继续服刑的处遇。
这几项原则,都有前例和相关规定可以依循,如前“财管会”负责人刘泰英当年服刑期间,亦申请为妻奔丧,刘泰英坐着轮椅,手铐亦未卸下,同时并未参加公祭和发丧,奔丧后旋即返回北监。
根据上述原则,可以想见,陈水扁或其家人若有意让他在公开场合,如家祭后的公祭露面,并在此时为竞选民意代表的儿子陈致中多说两句话,可能未必能如其意,这也是降低节外生枝可能性的做法。
陈水扁他已为任内犯下的各种贪污弊案,付出坐监的严重代价,至于他应有的人权则仍应予以保障,甚至“法务部”和台北监狱仍可弹性处理。
事实上,愈是减少陈水扁奔丧的争议,愈能降低对选情的不当干扰。在服刑中的陈水扁,依法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却没剥夺其言论自由,他依旧可以在监狱写稿投书,对当前政治局势和选情发表个人之见。举例而言,陈水扁在得知岳母过世,即由女儿陈幸妤代为发表一封《给台湾人民的公开信》,明显的为陈致中催票。 但是,起头第一句“宇昌案就是扁案翻版”,可能让蔡英文笑都笑不出来。
此外,陈致中此次参选并非民进党提名,陈致中声势愈高,对民进党提名的民意代表候选人当选机率影响愈大,陈水扁愈是提醒陈致中选区的竞争同志郭玟成当年的助选之功,郭玟成愈是哭笑不得。陈致中参选是他的权利,但陈致中不论当选落选,都不能定义为“对扁家四代追杀”,选票操诸于选民之手,陈水扁父子有再多委曲都得接受选民的抉择。
陈水扁是台湾政坛少见的精明人物,即使在监都动见观瞻,他应该很清楚低调才是最有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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