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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江国庆的血升官发财 可恶可恨

2011年02月01日 10: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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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国时报》1日发表社论说,今天是小年夜,家家户户都在准备着过年;然而有一个家庭,15年来都活在永远无法团圆的痛苦和愤怒中。他们的缺憾与忿恨,来自于一群急切求功、失去基本人性温暖价值观的冷血之人,他们踩着江国庆的血升官发财,可恶可恨!

  社论摘录如下:

  这个家庭在15年前失去了最亲爱的儿子——当儿子为“国家”效命服役的时候,“国家”却亲手杀了他。

  1996年,台军空军作战司令部发生女童遭性侵命案,在社会舆论及包括当时的台北市长陈水扁在内的政治高层“限期破案”的氛围与压力下,专案侦办小组速侦速审,将认定涉案的江国庆在1997年执行枪决。21岁的江国庆在死亡前留下遗书,提及军方刑求逼供的过程,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从不相信儿子会做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儿子枪决后领尸时,江父写下“天无公理”,控诉台军方让儿子冤死。

  之后的14年,不甘儿子枉死的江支安到处奔走为儿申冤,不断向台“立法院”和“监察院”陈情。“监察院”2010年5月对台当局“国防部”提出纠正,公布调查报告,认定当年军方非法取供,函请“法务部”重启调查。2010年6月,还没来得及看见儿子的沉冤得雪,江支安因病过世了。2011年1月底,检方宣布此案凶手另有其人。

  江父多年来怀疑凶手是当年在军中与江国庆睡上下铺的许荣洲,许荣洲当时因另案被捕,也曾自首犯下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性侵命案,但军方认为他精神状况有异,未采信其供词;其次,江国庆曾在1996年11月初审时翻供,声称是遭到刑求才承认犯案;其三,1996年12月,军方依军法起诉江国庆判以死刑,1997年3月,“国防部”覆审,以证据不足及江国庆遭刑求为由,撤销判决发回更审。然而,空军作战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3位军法官审理,并在6月判处江国庆死刑,8月13日,江国庆被执行枪决。
 
  我们试着回想一下,在空军作战司令部处理女童命案的过程中,自从锁定江国庆之后,其实有过好几次机会可以稍为停下来仔细思索:是不是真的有可能抓错人了?江国庆是不是真的有可能是被冤枉的?特别是当时参与、执行刑求的反情报总队人员,心里难道会不清楚江国庆的自白是怎么形成的吗?

  为什么当有人坦言自己是凶手时,军方不理;一直喊冤说人不是他杀的人,空军作战司令部却无论如何就是要定他的罪呢?为什么“国防部”都已要求撤销判决发回更审,空军作战司令部还是坚持要由原来的军法官审理,然后以最快速度执行枪决,让一切毫无挽回机会?为什么?是不是其实空军作战司令部也并不关心真相是什么?不关心到底是谁犯下了这桩令人发指的案子?他们更关心的是怎样可以赶快向长官交代,比起人命关天,他们更关心怎样可以赶快结案领赏。一旦发现错误,又担心刑求逼供等过程被掀开来,会让人官位不保,因此索性对真相掩面不看、掩耳不听,企图隐藏起来,能藏多久就藏多久。

  然而,15年来,难道当年那些参与其中的军方人员,没有良心不安的时刻?没有后悔的时刻吗?为什么他们当年可以眼睁睁地看着江国庆冤死而无动于衷?为什么他们可以十多年来看着江父一再陈情、看着江母不断流泪而无动于衷?为什么在江父老病过世时,这一批人仍然可以无动于衷,甚至于,真正的凶手许荣洲在前几天落网后,当年违法将此案移交反情报总队主导侦办并禁闭江国庆的陈肇敏(时任空军作战司令)还可以对外喊冤,表示当年绝无刑求?为什么?一条人命难道真的不如几颗星星吗?有没有刑求,有没有冤情,15年后,真正的凶手就逮,这批人都还不能承认吗?

  江国庆枉死时,只差5个月就可以退役了,他若未死,如今也不过是30多岁、青春正盛的年纪,有着大好人生。却因为一批没有是非、没有良心的人,害得他家破人亡,而这些人当年甚至还升了官、发了财;奖金上沾着枉死者的血,官途上是冤屈者的哀嚎,那些被论功行赏的人,怎么能够安心过下去?

  刑求是不对的,但为了掩盖这个错误,军方杀了人;杀人是不对的,但为了掩盖这个罪恶,军方在真相面前沉默了15年;15年,没有一个人主动出来说清楚、讲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系统,让人可以如此可鄙,如此可恶,如此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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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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