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被控买豪宅洗钱 陈水扁出庭拉李登辉垫背
台检方特侦组曾在2009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洗钱案。认为吴淑珍在2006年利用人头以租代买的名义,预购两户宝徕房屋,总价一亿四千万元新台币,所用钱款均是扁家贪污款项。陈水扁女儿陈幸妤被检方认定参与陈水扁家购买宝徕豪宅洗钱而被起诉。
2010年6月28日,台北地方法院传唤相关人员出庭,陈水扁表示,他原本期待卸任后回台北市民生东路老宅,但因寓所被人丢汽油弹,基于安全理由才决定到高雄市买房子。
陈水扁辩称,李登辉卸任后所居住的翠山庄豪宅,也是先以别人名义购买,由台当局支付该人租金,最后李登辉把翠山庄买回。陈水扁不满地表示,相较于李登辉,自己却遭“洗钱”起诉,分明对他不公。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