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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为何宁吐出贪贿巨款也要取保获释?

2010年04月06日 09: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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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陈水扁宁吐出贪贿巨款也要急着取保获释,澳门《新华澳报》4月3日发表评论员富权文章指出:陈水扁此举的主要原因当然是“重获自由”这个因素,但也有他自己的特殊个性渴求,那就是急于出来参与及干预政治。

  文章摘录如下:

  台湾高等法院2日继续审理陈水扁案,进行言词辩论庭。高院合议庭预计扁家四大案于本周三言词辩论终结,6月11日宣判。由于在押的陈水扁的延押期到本月23日止,除非合议庭在言词辩论庭之后还要再开延押庭,否则不排除陈水扁在宣判后,有可能结束长达一年多的羁押期。但合议庭2日仍向扁家下达“最后通谍”,扁家必须尽速将瑞士4个账户、将近7亿新台币的钱汇回台湾,否则月底在羁押期满时想要交保,重获自由的机率等于是零。当然,若能将海外7亿元汇款汇回,陈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将较大。

  急于重获自由的陈水扁,已对自己为何一再被羁押的原因了然在胸。因为合议庭一再裁决延押的主要理由是在于重罪与串证。如果合议庭认为羁押原因已经消灭,陈水扁就有可能在二审宣判后获释,但也有可能继续羁押,直到判刑确定直接发监。既然作为事实审的一审已判决,二审亦已即将审结,已不再有串证的可能;而三审即终审是法律审,更已无串证的疑虑。再加上他的“护照”已经交出,并因其“卸任元首”的身份,在终审确定有罪之前,仍将按相关规定由“安全局”负责其警卫,每日都有特勤紧跟在旁,也是插翼难逃。因此,羁押的原因已可消灭。关键是在于案中已经认定属于犯罪所得的7亿元瑞士存款尚未汇回。为此,他已要求其儿子陈致中将存在瑞士的7亿元汇回,陈致中2日也展现最大诚意,发函催请瑞士银行尽速将钱汇回台湾,希望可以争取有利判决。倘这笔赃款能赶及在4月23日羁押期满之前汇回,陈水扁即可获交保释放。

  陈水扁为何急于取保获释?当然主要是“重获自由”这个关键因素。因为他已被羁押了500天,困身在呎尺之间,虽然可以阅读报刊、收看电视,也可会见亲友,但毕竟是失去自由,物质享受条件也大为削减,这叫已享受惯了的陈水扁如何忍受得了?这是任何在押囚犯都有的共通渴望。

  但陈水扁的急于取保获释,也有自己的特殊个性渴求。那就是他急于出来参与及干预政治。在“参与”方面,他既是要为自己的儿子陈致中参加年底高雄市议员选举筹划协调,串连民进党内“扁系”人马,在党内初选过程中为陈致中“打通关节”,甚至是逼迫民进党中央和高雄市党部让陈致中顺利闯过初选关。倘后在正式选举中,再为陈致中站台助选,力图把陈致中拱进高雄市议会议场,日后再“步步高”,参加民意代表选举、高雄市长选举,以至是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步自己的后尘,成为陈水扁家参政第二代或自己的“接班人”。实际上,陈水扁自己的参政轨迹,就是先选台北市议员,再选民代,再选台北市长,然后再选“总统”的。

  这个“参与”,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参加2012年第八届民意代表选举运筹。首先,是寻求民进党的提名。虽然他已退出民进党,但按民进党内规的规定,他仍可申请重返民进党,而且在恢复或新获党权两年之后,就可登记为该党提名的公职候选人。现在的关键节点,是他的案件是否会在明年底党内初选之前,最高法院三审定谳。因为按台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及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而民进党“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也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为该党提名之候选人。倘扁案在提名或登记前三审定谳,陈水扁的一切努力都将白费。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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