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与二次金改有关的弊案,特侦组已提起公诉。台湾《联合报》今天的社论指出,这一波起诉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第一,陈水扁打着反国民党党产的大旗,却收贿掩护元大马家买党产;第二,陈水扁的腐化是打从首届出任“总统”就开始的,“权力使人腐化”这句名言在扁案应修正为“权力立即使人腐化”。
社论说,2003年底陈水扁竞选连任,当时陈水扁和民进党锁定国民党党产的议题猛打,“行政院”还成立了“政党不当党产归还政府项目小组”,借行政力量对国民党施压。而国民党为了摆脱政治困境,正极机密地谋求出脱党产。元大马家有意买党产中投公司,是看上了中投握有复华金控的经营权,买下即可迅速扩大事业版图。在党产成为众矢之的的情势下,这么复杂的一笔交易,陈水扁却仍然有本事促成。
元大马家先是经由陈水扁亲信陈慧游穿针引线,在大选期间先送了2千万元“政治献金”以投石问路。大选后陈水扁连任了,马家再以道贺为名拜访扁珍,顺便问明可否买中投。当时扁珍的答复是:公开市场去买股票进而控制中投无妨,直接买则会被认定是“违法的党产交易”云云。然而,这并不符合元大马家的如意算盘,因为马家若这样做,只会造成中投股价大涨,元大马家的投资成本会大幅增加。因此,马家打算买通扁珍路线直接购买,以期捡便宜买党产。
元大马家的布局分两大方向:一方面,利用民进党“立委”的渠道,安插了一名“商业间谍”吴杰,以打击党产为名出任复华金控官股董事的代表,进而由吴杰牢牢掌握了国民党出售中投的动向。因此,也有意买中投的开发金辜仲与国民党秘密谈判虽几乎达阵,却功败垂成,最终破局;就是败在吴杰走漏消息给元大马家,使元大马家立即动用扁珍的力量横加干涉所致。吴杰在事成之后当颇有报酬,但在本案爆发之际,早已逃往海外。
另一方面,元大马家掌握开发金辜仲与国民党秘密谈判的进度,知道若再不出手,就要眼看着复华金控由开发金取得,乃直接派由杜丽萍前往玉山官邸,要求扁珍的支持;吴淑珍这时遂亮出了底牌,支持可以,但要价两亿元。至此,原先扁珍所谓“公开市场买股无妨”的说法证明只是幌子;扁珍真正要的是钱,给了钱,谁爱买党产就买党产。打击党产云云,不过是选举语言罢了;整个民进党及全体台湾民众皆被扁珍蒙在鼓里。
2004年11月30日上午,元大马家两亿元现钞送进陈水扁官邸,吴淑珍随即“履行交易”。她亲自致电辜仲,声称“有证据显示辜仲和国民党交易,辜仲是在帮国民党,她会修理辜仲”云云,然后就挂了电话。但吴淑珍的“雷击”还没吓退开发金;陈水扁乃透过马永成向辜家威胁,谓私“买”国民党党产“违法”,若不放弃中投,那连开发金控也会有问题。至此,辜家不得不撤退了;而扁珍也助成了元大马家“私买党产的违法交易”。
以上是检察官揭发出来的扁珍夫妇助元大马家买党产中投公司的政治真面目。所谓打击党产云云的政治口号,在陈水扁夫妇而言,只不过是他们敛财牟利的题材而已。可不可耻?可不可恨?可不可怕?
再者,陈水扁的腐化是到了第一任将届满、竞选第二任时才达到如此腐臭的地步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陈水扁2000年首次当选台湾地区领导人,上任刚满一年之际,就直接了当地向国泰金控的蔡宏图索贿。索贿的由头,是蔡宏图正和富邦金控争夺世华银行经营权。蔡宏图在当年付了一亿元,之后又连付3年,共付4亿贿款,因而排挤掉了原占优势的富邦金控,拿下了世华银行。
社论最后说,所谓“权力使人腐化”,一般的情况是掌权者手握大权一段时间之后,了解了权力运用的“巧门”,加上无法抵抗诱惑,才会逐步沉沦。陈水扁的情况却是“权力立即使人腐化”,一上任就开始大贪特贪;若非陈水扁异于常人,就是其实在出任“总统”的更早之前,陈水扁早已深谙此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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