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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嘉无理也要狡三分 别闹了!

2009年05月14日 10:2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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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文嘉日前以“二次党外杂志社有限公司”等名称,申请筹备《二次党外杂志》摆明了就是要乱来的样子。

  台湾前“客委会主委”罗文嘉日前以“二次党外杂志社有限公司”等名称,申请筹备《二次党外杂志》双月刊,遭台商业主管部门以“党外”易使人误认其和政治性公益团体有关,驳回公司申请。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版今日发表评论指出,罗文嘉在申请被驳回之后又大动作以“马英九厌恶党外文化事业公司”、“马英九阻挠二次党外文化事业公司”等10个名称继续申请,摆明了就是一幅来乱的样子。

  罗文嘉是曾经担任过台湾“客委会主委”的公务人员,本应对公务体系的运作有些了解。除非有重要政策指示,否则公务机关一般是根据过去既定规范来运作。此次台商业主管部门基于“党外”易使人误认为公益团体的名称理由驳回申请案,基本是官僚特性使然。文章认为,罗文嘉若不满,大可提起申诉或要求说明,无需另用许多奇怪名称继续申请,并将此事件与马英九扯上关系。

  评论指出,如果马英九连核准公司成立的这种小事都要管的话,那么台湾就真的要完蛋了,因为这代表岛内大事没有人关心了。罗文嘉刻意将官僚惯性反应扯上马英九,当然是与其政治计算有关。日前有媒体爆料,罗文嘉去探望陈水扁旨在与吕秀莲同台,用来为自己的参选桃园县长创造条件。罗文嘉虽然否认传闻,但挑在选前这时候探望,恐非为了沉淀感情而已。

  从罗文嘉在确知申请案遭驳第一时间,对外表示商业司很可能把“二次党外”视为“违反善良风俗”的作为看来,其刻意炒作新闻以增加曝光率的用意十分明显。罗文嘉从政许久,岂不知在民主时代再用“党外”有点突兀,但是为了抢正统与传承的大旗,不得不延用。办杂志重在凸显特色,若老是在与杂志内容无关的事情上打转,杂志的前途堪虑。应多花时间在内容的编排上,不要再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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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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