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华澳报》昨天发表富权的文章说,民进党连接发动三次“公投绑大选”都惨遭失败,但仍不死心。现在又以“ECFA涉及主权”为由,决定发动第四次“公投”,并力图趁今年底举办“三合一”选举时再次实行“公投绑大选”。而且,还意图透过今次的“公投”活动带出“修改公投法”。但由于无论是“公投”还是修改“公投法”的门槛都甚高,连民进党自己也感到信心不足。
文章说,马英九当局为了挽救台湾经济,并推进两岸经贸关系发展,决意要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民进党在“扁案”罩顶压力之下,无法提出论术观点可以聚拢支持者并振奋其斗志,就只好明知“ECFA”对台湾经济有利无弊,也要将之打成“亲中卖台”,作为现阶段的政治口号。由于在民进党的思维定势中,“ECFA”将会导致“主权流失”,这就“启发”了一些深绿团体,力促民进党推动举办全民“公投”予以否决。素有“蔡公投”之称的“立委”蔡同荣见猎心喜,向民进党中常会提案,要求台当局举行“ECFA公投”,他还希望最好能在年底“三合一”选举时合并举行“公投”。蔡同荣还同时提出了“修改公投法”的提案,要求将通过“公投案”的门槛由百分之五十降至百分之三十。极力主张“任何有关主权事项或重大国家议题,都应先确立直接民主制度亦即公投决定”的蔡英文,也趁风驶帆,昨日主持民进党中常会时主导通过了成立“公投推动专案小组”的决议,并裁决由蔡同荣担任召集人,
但是,连蔡同荣自己也清楚,这两项提案基本上是“不可能任务”。其中在“公投绑大选”方面,首先就遇到时间急迫的问题,他担心即使是现在就开始进行连署,也可能赶不及年底的“三合一”大选,因而难以实现“公投绑大选”,更何况现在连连署的计划还未有,甚至在民进党内对是否实行“公投绑大选”也呈意见分歧。其次是能否在限定的时间内征集到八十六万人的连署,并无把握。其三是即使“公投案”能够成案,在实施“公投”时能否通过,也心中无数。至于修改“公投法”方面,以民进党在“立法院”中所掌握的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议席,要发动修法是谈何容易。
文章指出,实际上,民进党要发动八万多人“提案”并不困难。但要发动八十六万人连署,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经过连续三次“公投”遭到否决,选民们对“公投”的兴趣处于“再衰三竭”的状态,是否有兴趣参与连署,不无疑问。何况,最近海峡两岸都正在大力澄清“ECFA”的不涉政治性,马英九当局准备举办一系列公听会,说明“ECFA”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并申明“ECFA”并不涉及“主权”问题;相信,民进党的所谓“若与大陆签署ECFA,将导致台湾主权流失”的说词,对台湾民众的诱骗性将越来越低。因此,就连以推动“公投”为终身志业的蔡同荣,都对今次能否征集到八十六万名选民的连署,缺乏信心。
连最热衷于“公投”的蔡同荣,都对能否发动“ECFA公投”缺乏信心了,就可见民进党这次要以“ECFA公投”来绑大选,只是一种出于意识形态和习惯思维的“条件反射”而已,并非是什么“坚定信念”。一方面,民进党推动“公投绑大选”已形成了“习惯”,如果在今年底的“三合一”选举中缺席,可能会逆转过来形成“大选不带公投”的新习惯传统,不利于民进党今后再以“公投”作为操弄民意的工具。另一方面,民进党今年底的县市长选情十分严竣,尽管国民党也因马英九当局政绩不彰而同样面临选情并不乐观的问题,但民进党却因仍受“扁案”影响,及“四大天王”各怀鬼胎,民进党内斗志痪散等因素牵扯,选情更为危急。有必要透过“公投”来作选民动员,以拉扯选情。否则,民进党连年底的县市长选举都给输掉,今后就真的难以卷土重来了。
但是,民进党意图再次实施“公投绑大选”,是可以“想做就去做”的吗?看来民进党是忽略了以下的几个重要因素:其一、“公投”日期何时订定,亦即是否实施“公投绑大选”,决定权在“中选会”的手中。以往民进党能先后三次实施“公投绑大选”,是因为当时民进党是执政党,“中选会”不顾其他政党的反对,仍执行民进党的意旨而为之。而现在民进党已重新沦为在野党,也就操控不了“中选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公投”日期。其二、民进党此前连续三次推动“公投绑大选”,都惨尝败绩。尽管《公民投票法》并无相关限制,但相信选民们的心中早已对其滋生“无事生非”的负面评价,是否会参与连署或是否领取“公投票”陪它乱舞?不无疑问。其三、随着马英九当局加紧对“ECFA”的必要性和急迫性,以及不涉政治性的宣导,尤其是随着“东盟十加三”实施日期的迫近,台湾产业将会进一步边缘化的危险越来越明显,将使民进党发动的“ECFA公投”的正当性大幅流失,民进党必遭更惨的败绩。因此,民进党意图再推“公投绑大选”,将难逃再衰四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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