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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司法”自我作践 何惧陈水扁羞辱

2007年08月06日 14: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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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联合报》5日发表社论指出,陈水扁三番两次污蔑“司法”,最近更在外宾面前公开批评法检调人员介入“大选”,其言行已严重失格。陈水扁此举意在为自己家人及亲信开脱罪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奇怪的是,“司法”人员对于自身荣誉和尊严遭受攻击,却不积极维护,才是教人纳闷。 

  社论称,且看这半年来陈水扁对“司法”的践踏,从利用法律手腕抗拒扁嫂出庭,到利用“大法官”“释宪”为其“公务机要费案”解套,到严词抨击高雄市长选举无效案“什么判决、什么世界”;他对“司法”的侵犯,已从对身涉个案的自卫,一步步扩大为对整个“司法”体系的羞辱。 

  陈水扁利用“总统”的身分公开指责“司法”,其真实目的却是为了遮盖自己“犯罪当事人”的丑行;在“总统陈水扁”和“涉案人陈水扁”合而为一的情况下,其颠倒黑白的效应,愈发不容忽视。 

  社论质疑:究竟是谁意图影响“司法”,又是谁有能力影响“大选”?是“司法”人员居心不正所致,或是“执政者”霸王硬上弓四处干预为烈?且看眼前的事实,台湾人民应都了然于心。侦办吴淑珍案的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先前因表现刚正而遭民进党红帽罩顶;在抹红无效后,他近日竟被调升为二审检察官,必须对他承办的“公务机要费案”撒手。硬攻不成,改施调虎离山,把围剿布局织得滴水不漏,除了主政者,谁有那么大的力量? 

  正因为形势如此险恶,而“司法”界对此事竟沉默以对,更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当年司改会一批志大言大的改革健将,他们勇于批评的热血,曾让台湾社会震动;何以如今面对政治独夫再现,却反而无动于衷,噤声不语。这是改革斗士已然师老兵疲,或因贪恋职位而失去勇气,或者其实是默认了陈水扁的指控? 

  更不可思议的,是“司法院长”翁岳生的冷漠。其“高足”陈水扁掌权后频频以私人图谋及伶牙俐齿攻击“司法”,摧残五权“宪政”纲常;无论如何,为了社会教化,为了“司法”公道,翁“院长”都有义务再为陈水扁上一课“司法”伦理。即使撇开师生之谊,翁岳生身为“司法”部门负责人,面对“司法”体系遭到政治欺凌,他竟连一点挺身捍卫的气节都不表示,只派出一名厅长级官员略表不满;其失格失态,必将遗臭“司法”史。 

  社论指出,陈水扁利用会晤前东德总理的场合,以“转型正义”为题,抨击台湾法官及检察体系人员不适任,这基本上就是个错误的逻辑。当年两德统一,两套截然不同的体系合并,先前纯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服务的东德司法官僚,当然有必要因应改组。但在台湾,陈水扁继承的是一套虽不完美、却成体系的民主制度,他本人出任“总统”更是民主选举的产物;在这种情况下,硬拿德国的转型正义来比附,非但是丑化台湾,也是比拟不伦。 

  民进党动不动就祭出“转型正义”的大帽子,无非是想将诠释正义的权柄抓在自己手中,如此即可无尽地鞭笞对手,享用自己的道德独占性。然而,看看陈水扁恃权凌驾“司法”乃至其他四权的骄态,担任领导人七年毫无政绩更贪渎缠身,他也很快就得面对卸任后的“转型正义”追讨了! 

  说来讽刺,70年代即出任“大法官”的翁岳生,若根据陈水扁的标准,是早该被汰换的“司法”人;然而,他在国民党时代的“司法”名声,却比他被陈水扁捧上“司法院长”宝座的七年为佳。其间变化,耐人寻味。人们更关切的是:在陈水扁威吓、收买及凌辱下,“司法”体系究竟还能保持几分独立及自重,或者竟在政治欺凌下变得更脆弱而退缩? 

  社论最后表示,别的不谈,光看“首长特别费案”的侦办,马英九的案子行将一审宣判,但其他人的案子半年毫无进展。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速度和态度,让人怀疑:陈水扁固然作践“司法”,但“司法”人岂不也在作践自己?  

(编辑:晓章)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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