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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股权转移引发争论 NCC遭遇第三波攻击

2007年06月28日 14: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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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核准中广股权转移,引发“行政院”不满。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署名文章,呼吁NCC应立即公布调查内容,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重新考量是否应核准中广股权转移案。

  所有权管制是台湾媒体环境提升或沉沦的关键,不应转移为党派之争而模糊焦点。但NCC未能在核准的同时公布数月来的调查结果,并对此一重要的无线广播事业股权转移,竟然草率以“当事人承诺”、而非“实质审查”结果为处分依据,也令人难以苟同。
  
  今年一月底,拟接手中广的前飞碟广播董事长赵少康,遭外界质疑其相关之四家公司为“空壳公司”,并举出其资本额过低、资金来源有问题等诸多疑点。NCC立即做出响应,表示除了要求当事人补件之外,还将会同投审会、“金管会”等介入调查。NCC当时这样的处置方式,应该给予肯定。

  但是经过了五个月的等待,有关这四家公司在事实上是否有营业,却未置一词;令人不禁纳闷,经过多月来的主动调查,NCC自有其事实依据之判断,何须当事人再拍胸脯担保?同时,NCC做出此一重大处置,却并未在同一时间公布其近半年来的调查结果,包括是否为空头公司、资金来源为何、以及是否涉及媒体所有权垄断之相关问题,民众都有知的权利,NCC应尽速公布,以昭社会公信。

  《中国时报》文章认为,针对NCC以“中广公司承诺…确实落实党政军退出媒体”以及“中广公司保证将没有任何外资、港资及中资”作为核准依据,殊为不妥。此一作法的荒谬性,好比交通监理机关取消路考、笔试、以及交通违规纪录等依据,而改以申请民众“画押”保证“我不违规”的方式,来核发与换发驾照。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以及无线广电禁止外资等问题,都是广电相关法规所明订的事项。因此,中广股权转移给赵少康相关的四家公司,究竟为合法或非法,作为主管机关的NCC应该基于职权,主动调查,以事实为审查依据,怎么能以当事人口头或文字承诺“不犯规”为核准理由?

  再者,对于中广案中的跨媒体股权集中问题,NCC以当事人“承诺在NCC核准…后六个月内…配偶梁蕾在飞碟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将降至十%以下”,笔者认为这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规的精神。根据“广电法”施行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广电媒体股份在“转让时”,媒体股东个人持股不得超过十%。如果受让人在转让时无法达到这项要求,NCC即应依法不予核准。但NCC现在却自动弃守把关责任,无异于大开方便之门,殊为不当。

  在有关媒体垄断的这个问题上,NCC副主委石世豪在二月中的委员会议所提的不同及协同意见书,特别值得参考。笔者赞同石世豪委员所指出的,赵少康以转投资方式控制中广股权超过九成、而其配偶持有飞碟电台超过三成以上的股份,已经实质上涉及媒体垄断。而以两家广播网合计涵盖率超过二十%、收听率在各区达到二十%至五十%不等、广告量超过三十%,以及中广长久以来拥有最多模拟全区网频率资源等状况来看,一旦核准,已然形成广播媒体的垄断现象。

  然而,主管机关实质审查尚无结果,一项如此重大的无线广播媒体所有权转移案,在台湾竟被蓝绿政治人物将其焦点模糊为党派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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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C成民进党打选战的廉价“沙袋”
  
  台湾《中国时报》发表分析文章说,从“释宪”、九大罪状、到中广案,“行政院”发动第三波攻击,NCC这回显得意兴阑珊了。从NCC设立第一天起,行政系统对这个史上第一个独立机关的掣肘,已让这群早就“自宫”,只做到明年一月就走人的学者,连剩下的六个月,都要度日如年。

  “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一声声“渎职图利”,NCC委员们反应意外地冷淡,关上手机,只丢了一句“懒得回应”,就消声匿迹。NCC委员私下透露,委员们心里有数,绿营基于选战考量,八月底会开始痛击NCC,延烧到九月“立院”开议,再烧到“立委”、“总统”大选结束。始料未及的是,“行政院”居然提前开火。
  
  挂着“独立机关”头衔的NCC,不但无法隔绝于政治干扰,对于具体个案,从来没有专业判断的自主空间。从最早NCC委员组成的“宪政”争议、T台呛声影带、三立移花接木案,到最近中广股权转移案,都成为民进党最廉价的打选战“沙包”。

  如今旧戏码重演,“行政院”一再炮打NCC,却未要求“经济部”对中广与赵少康进行调查。可预期的是,原本焦点在中广和赵少康身上的,逐渐转向“行政院”与NCC互杠。

  今年四月九日,“行政院”炮打NCC九大罪状,当时阵容坚强、各有所据,苏贞昌给的罪状起码都兜着法律的大框架走;亲点许志雄召集项目小组调查,学法的副秘书长陈美伶也一开口就搬出“大法官”第六一三号解释,“基于行政一体监督权,要求NCC限期改正”。同一时间,NCC不甘示弱也搬出六大“法源”反击。当时,“行政院”凸显的争议,虽然后来不了了之,但对史上第一个独立机关如何运作,仍有趁早进行法理之辩,以建立健全体制的积极意义。

  遗憾的是,法理之争,没机会理性辩论;选举战火,已悄然接棒登场。中广股权转移案,到底审查有没有瑕疵,NCC将公开审查流程,欢迎社会各界来找碴;“行政院”若早就掌握了空壳公司的违法数据或债信纪录,何以坐视不管,大选前才拿来对付NCC?(晓章)

 

 

 

 

[责任编辑: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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