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了要鼓励和推进两岸人员的交往,鼓励和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励和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
“这部法律规定了要保护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权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回答台湾记者提问时特别强调指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只有遏制和反对“台独”势力,台海才有和平,台海的和平和稳定有利于台商到大陆投资,也有利于外国到中国投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官员日前表示,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04年底,台商在大陆投资64626个项目,合同台资金额近799.3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96.23亿美元。2004年,两岸间接贸易首次超过700亿美元,达783.2亿美元;截至2004年底,历年两岸贸易累计达到4045.65亿美元。
目前,祖国大陆是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湾是大陆的第二大进口市场。
据国台办新闻局相关负责人早些公布的数据,1995年至2004年,累计两岸间接贸易总额3448.65亿美元,其中大陆出口562.95亿美元,进口2885.7亿美元,台湾顺差2322.75亿美元。这位负责人透露,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2004年台湾对大陆和香港地区的出口已占其总出口的36.7%,占岛内生产总值的20.2%。台湾对大陆贸易依存度达18%,出口依存度达25.9%。
另据报道,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的研究结果发现,投资大陆对企业的岛内营收成长并无不利。1993年至2002年间,到大陆投资的台湾企业,其岛内营收成长90.7%,高于未对岛外投资厂商的39.3%。台企到大陆投资,也不必然会减少对岛内的投资。研究显示,1993年至2002年到大陆投资的企业,在岛内的投资成长114.8%,高于未对岛外投资厂商的68.2%。
记者通过了解得知,近年来,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热情一直很高。随着大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台商从闽南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发展。众多岛内大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也纷纷到大陆投资设厂,特别是近年来,以信息产业为主的台湾高科技企业,加快了向大陆转移步伐,成为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一大热点。此外,台湾金融业也开始在大陆发展。
长期以来,祖国大陆一直在积极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两岸“三通”已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去年下半年以来,祖国大陆方面本着为台湾同胞做实实在在事情的精神,努力促成2005年春节包机的实现。
台湾问题专家则一针见血地指出,台湾当局阻碍实现直接“三通”是进一步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的主要障碍。
温家宝总理在这次记者见面会上再次强调,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去做。第一,要尽快将海峡两岸的客运包机由“节日化”转向常态化。第二,要采取措施,解决台湾特别是台湾中南部地区农产品到大陆的销售问题。第三,要尽快恢复和解决大陆渔工到台湾劳务合作的问题。我们还准备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台湾同胞的优惠政策和方便措施。(范嵬)
编辑: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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