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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台湾消防:哪里有灾害,哪里就有他

2014年09月04日 08:01:00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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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苏花公路搜救的台湾消防队员。张修诚摄

  澎湖空难、高雄气爆、新北气爆……近来台湾灾害频仍、安全不靖,每当灾害降临之时,第一个冲到现场的多半为台湾各地的消防人员,他们有的是各地消防局的正式员工,有的则是各地的义勇消防队员,无论身份是否“正式”,他们都在关键时刻,出生入死,恪尽职守。

  火灾、水灾、地震

  台湾消防都管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台湾的消防部门隶属于警政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警、消不分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的灾害救援现实需求。1995年1月17日,台湾的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3月1日,“内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根据相关规定,“消防署”职司火灾预防、人为与天然灾害抢救、紧急救护等消防业务,并负责岛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训练等事务规则的制定,同时监督岛内各地的消防机构与各式特种消防组织。但是,对于岛内各地的消防机构则无人事命令权及财政支配权。也就是说,台湾各县、市的消防局均为当地政府一个组成部门,消防局长直接对县、市长负责。

  台北市消防局长廖茂为介绍说,以前台北市的消防单位只是警察局辖下的消防警察大队。1995年7月10日,才正式升格为台北市消防局,也是改制后全台第一家一级消防机关。目前,台北市消防局有8科5室2中心,辖设4个救灾救护大队、12个中队、45个分队,正式编制员额为2063人。台北市面积270平方公里,这45个分队,每个辖区面积为6平方公里。消防局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公职人员,普通员工多为警察专科学校毕业生,干部则多为警察大学毕业,均受过专业训练。近些年,也有员工是参加台湾的公务员特考,之后再受训合格后进入消防职场。

  廖茂为说,很多人以为消防局的主要任务是救火,其实,不管是火灾、水灾、地震,台湾的消防人员统统都管。除了预防火灾、抢救灾害、紧急救护等三大法定任务,有人登山迷路、下河溺水,消防都管;有人求助时甚至还要捕蜂、捉蛇。目前,台北市消防局已经实现灾害受理标准化、派遣智能化、流程信息化以及通报多元化的目标,使接出警时间由原来的5分多钟,缩短至如今的4分15秒。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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